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现实生活中,恋爱中的男女为了取悦恋人,许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对方,而随着感情破裂而反悔,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更登记,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内赠与,由于夫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司法解释将条件设定为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这在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标题: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地址:http://www.sz-jinlong.cn/syxw/32740.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心灵鸡汤: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