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新闻网”,我们将全面报道沈阳地区的各类新闻资讯,将一个发展的沈阳、和谐的沈阳、时尚的沈阳、健康的沈阳、振兴的沈阳展现给大众。她必将成为您了解沈阳、传播沈阳、推动沈阳的新闻主阵地。

主页 > 新闻 > 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2-06-10 21:11:10阅读:
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及其他违反羁押场所规定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律师可携带1名实习人员参与会见。所携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会见时应当向羁押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批准文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


海淀律师会见,海淀看守所

标题: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地址:http://www.sz-jinlong.cn/syxw/32751.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心灵鸡汤: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沥青搅拌站的使用怎样才能更加安全省心

沈阳新闻网介绍

沈阳新闻网秉承“立足沈阳,服务东北,面向中国,放眼世界”的地域观;秉行“全新视野、优秀品质、地域特色、第一时间”的新闻观,致力打造“新”、“质”、“扣”、“快”的自身特色。是全球网民获取沈阳新闻的最有效途径,我们24小时播报沈阳旅游、沈阳房产、沈阳社会、沈阳汽车、沈阳健康、沈阳教育培训等沈阳新闻资讯,还可以通过旅游、房产等栏目查看沈阳旅游景点介绍,沈阳房产、房价等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