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放第一张食品摊贩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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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北新闻网报道,第一张食品摊贩登记卡昨天在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道办事处发放。将来,在固定地点和固定时间出售食品的商贩必须申请一张记录卡,如果他们不申请,就不允许他们继续经营。
备案卡上详细标明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经营场所、经营品种、有效期、备案单位、备案单位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
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
食品摊贩登记卡是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有效证件,应当妥善保管,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悬挂或者放置在食品经营设备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食品摊贩应当及时向原登记部门申请换发;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食品摊贩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原注册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标题:辽宁省发放第一张食品摊贩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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