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企业家犯罪报告:36名国企老总均受贿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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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企业家身陷囹圄的悲剧,不仅注定要给当代中国商业史上留下一段令人尴尬的灰色篇章,也将警醒更多人,避免在追求财富、权力和声望的道路上误入歧途。我想提醒处于风口浪尖的企业家们!”
——王荣丽
2010年,至少有155位中国企业家创造财富的故事戛然而止。
这些数据来自广东郭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荣丽最近发表的《2010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这是王荣丽第三次发布相关研究成果:2008年底,发表了50万字的《中国反腐败报告》;2009年底,他发表了《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在2010年年报中,王荣丽写道:2010年,前“首富”黄光裕夫妇一案经历了一审和二审,尘埃落定。黄俊钦作为黄光裕的弟弟,虽然与黄光裕同时卷入此案,但有必要继续等待下一年才有可能看到区别;2010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前董事长李培英因贪污贿赂被执行死刑不到一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另一位前董事长张治中因经济问题被捕...
“这些企业家深深地陷入了这场悲剧,这不仅注定要给当代中国商业史上留下一段令人尴尬的灰色篇章,也提醒更多的人不要在追求财富、权力和声望的道路上误入歧途。”王荣丽认为,这也是他连续年度报告的意义所在。
"我想提醒处于风口浪尖的企业家们!"王荣丽在接受《民主与法律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贿赂仍然是主流
贿赂在国有企业企业家犯罪中仍占很大比例。
在2010年62起国有企业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受贿罪达30起,涉案金额也在不断增加。在已查明涉案金额的案件中,有36人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共计3.4449亿元,人均约957万元。其中,光明集团总裁冯永明涉嫌贪污8亿多元。
"人均涉及金额近1000多万元,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王荣丽说。
同样,在2010年,私营企业主犯下了80多起罪行,其中约50人是拥有资产或涉及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老板。47名私营企业家的平均年龄只有43.85岁。
记者发现,社会普遍认为,私营企业主所犯罪行应该与贿赂有关。然而,根据报告,这与事实不符。
“可能有很多贿赂行为,但被抓住的私营企业家并不多。”根据王荣丽的分析,在大多数情况下,私营企业主会以证人的形式出现在窝案中,检察院会适度调查他们最终是否会因受贿而受到调查。“还有一种可能是,有许多贿赂行为,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被要求行贿。”王荣丽说。
在比较了2009年和2010年的数据后,王荣丽发现,2010年在中国犯罪的企业家人数总体上有所下降。然而,他也发现,中国企业家在2010年犯下的罪行仍与前几年类似。
一是“前后腐败”依然普遍。这些企业家大多是国有企业的首席执行官。例如,天津地铁公司党委书记王、总经理高相继锒铛入狱。徐州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大田案也是典型案例之一。六年前,王大田报道说,他的老板、原徐州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傅厚刚贪污入狱,成为“反腐英雄”;2010年,王本人也被群众举报,最终因收受贿赂而入狱。
在这部分案件中,不仅犯罪的性质相似,而且犯罪的手段和方法也有相同的渊源。
第二,夫妻双方“荣辱与共”坐在被告席上。国有企业的相关案件,如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唐若曦,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再婚的妻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甘肃耀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仁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妻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在民营企业中,夫妻同甘共苦,除了浙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银河和他的妻子柴,以及北京东方舵手信息公司的程惠根和他的妻子。
2010年,企业家犯罪也出现了今年的新特点。
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团伙犯罪已经开始增加。原因之一是,国家加大了对处理失职案件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如矿难和食品安全事故。另一个原因与“严打”的扩大有关。
王荣丽告诉记者,2010年,中国有17起“与黑人有关”的企业家案件,平均每个案件涉及25人。例如,在重庆“打黑”过程中被打倒的“黑老板”就有5个案子,7个人。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冯伟国(音译)认为,私营企业主因“涉黑”而进入招商局敲响了警钟。王荣丽还告诉记者,企业家必须避免卷入邪恶势力。
2010年中国企业家犯罪的新特点也与房地产行业利润飙升有关。王荣丽发现,今年有一个“假老板”的“假房地产项目”。这集中在杨庆荣和云南的其他地方。
杨庆荣,一个刚刚入狱的囚犯,完全没有能力开发房地产。然而,他们以俊信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官渡区刘佳街道办事处和永胜村签订了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开始打造“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以低价和低碳的名义吸引消费者购买,并承诺购买者可以以低于每平方米2000元的市场价格购买满意的住房,轻松将2.4亿多人民的血汗钱收入囊中。最后,杨庆荣等11名诈骗团伙成员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罪逮捕。
记者发现,参与犯罪的这部分企业家以前曾被美化过。
光明集团董事长冯永明担任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唐若欣荣获“2005年度中国保险业风云人物”;陕西省子长县药材制药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郭宏安荣获“陕西省优秀青年实业家”称号...
与国有企业倒下的老板一样,涉案的80多名私营企业主中,许多人都获得了极高的政治地位,拥有这样的荣誉称号:至少有13人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或CPPCC委员,许多人还获得过“杰出青年”、“劳动模范”、“十大新闻人物”和“首富”等称号。
然而,大多数案件的最终结果确实使人们无法冒险。根据王荣丽的统计,2010年,10名企业家在8起案件中被处决。
其中,安徽省“万五春”集资诈骗案第一罪犯唐亚男于2010年1月7日被执行死刑;重庆“黑化”过程中有、范、岳村、、刘、陈至毅、杨全等5起案件,7人先后被执行死刑;2010年10月28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李清泉与李庆友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第二人李庆友被执行死刑;广东阳江二把手许于2010年12月23日被执行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李庆友曾经认为花500万元就能救他一命。
于是,他委托了一个自称“精力充沛”的个体经营者王为他奔走。王从李那里拿到500万元,联系了承办此案的法官金,并给马自达轿车价值20多万元。事发后,王和金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
“简而言之,作为一个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努力戒掉贪婪是通向和平的道路;作为一个私营企业主,我们应该努力停止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力,否则我们将拥有金钱和权力,而且很可能离黑人不远。”王荣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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