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可以从下周开始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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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公告,从3月13日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所谓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管理中心受理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将转移到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贷款员工只需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偿还本息,承办银行自营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
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审查程序、要求、还本付息方式等。住房公积金的贴息贷款与目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样。
但是,本期存量房(二手房)贴息贷款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沈河、和平、铁西、大东、皇姑、于洪、浑南七区的存量房(二手房)。但是,沈北、苏家屯、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等存量房屋(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继续在各区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
沈阳市第七区存量房(二手房)贴现贷款业务经办网点:
1.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沈河区龚辉街159号(地铁2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2.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和平北街48号(省妇女俱乐部对面)
3.中国银行辽宁分行营业部: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253号(原市政府南门对面)
4.中国银行沈阳中山支行: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街69号(总统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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