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起,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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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阳网报道,8月27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外来户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沈参加保险;从9月至11月,参新农合参保人员可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本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持有沈阳市居住证、已参加沈阳市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参保时间超过一年的农民工非在校未成年子女,纳入沈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他们的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与本市非在校未成年人相同。
符合参保条件的沈阳市城乡居民在自然年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府只能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给予一次补助。对于多次违规参保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在今年首次确定医疗保险作为城乡医疗保险的选择,财政部门将给予相应的保险补贴。9月至11月,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凭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证明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关系办理,从参保当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标题:从9月起,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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