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沈阳将取消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本篇文章271字,读完约1分钟
据沈阳网消息,沈阳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取消。
参保人员从2017年9月1日起,在今年或明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不再缴纳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0元,成年和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8元);
参保人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予以退还;
参保人缴纳的2017年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申报,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任申社发〔2014〕75号)同时废止。
标题:从2018年起,沈阳将取消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地址:http://www.sz-jinlong.cn/syjk/497.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沈阳智能医疗保险应用可以在线注册
下一篇:沈在增增加了三家省际直接结算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