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革就查处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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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国家发改委和上海市物价局查处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利华公司”)传播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关于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
问:什么是价格上涨信息的传播,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请告诉我们这个案子的具体情节。
答:中国的价格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传播涨价信息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不得过度涨价;《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编造或者传播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不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至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月下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会同当地有关价格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法取证,针对部分城市因传言涨价消息而抢购日化产品的情况。据了解,联合利华公司负责人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对日化产品涨价发表评论,增强了消费者的涨价预期,导致部分城市抢购日化产品,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了“传播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首先,联合利华公司的负责人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对日化产品涨价发表了很多评论,这些评论已经广为流传。
(1)3月21日,联合利华发言人曾文茜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日化行业在中国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品牌众多,消费者对价格相对敏感,竞争对手相互观望。他们只能慢慢调整,看看竞争对手是否会跟进。”
(2)3月22日,联合利华发言人曾文茜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快速消费品行业是一个下游行业。从目前的上下游连锁反应来看,整个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涨价周期。”
(3)3月22日,联合利华发言人曾文茜在接受《晚间新闻》采访时表示:“提价已经经历了一个观望的过程,大家都在等待谁先调价”,“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不跟进,那我们肯定会很惨,所以我们只能一个接一个地调整产品价格”,“如果最近原材料价格再次上涨并企稳,不排除再次提价的可能”。上一页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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