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互金已远离监管套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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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包括“三会”在内的17个监管部门分别发布了辖区内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的整治规划,p2p点对点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将进行集中整治。 近日,深交所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在接受《商业日报》专访时表示,与以往的监管政策相比,13日发布的监管政策是一套“组合拳”,影响更大。未来,互联网金融业将朝着更加集中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更加注重风险。"过去几年的监管套利之路将不再奏效."
互联网金融业的自律从0到1
作为金融创新的高地,深圳网络金融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4年初,深圳就出台了中国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关于支持和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行业风险控制提出了要求,并提出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筹备成立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成立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既是自上而下的需求,也是自下而上的需求。一方面,它受到政府的鼓励;另一方面,由于深圳互联网金融机构众多,迫切需要一个行业自律组织来规范企业行为。”曾光告诉《国家商业日报》记者。
在深圳市金融办的指导下,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5年7月成立。到目前为止,协会有172个会员单位。
曾光告诉记者,对于大量高风险的在线贷款平台,加入门槛很高。“我们将检查平台的注册资本,并派人到企业进行所有调整,包括线上和线下调整。除了预先设置的准入门槛,该协会还有一个事后动态监督系统,可以说服有问题的企业。”而有执照的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加入。
曾光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是一项从0到1的工作,必须投入资源。目前,协会每月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和讨论活动,目的是在行业企业之间充分沟通、传递政策、收集意见和反馈信息。
“协会需要通过收集行业企业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并协助政府进行行业自律和风险调查。同时,你也可以利用协会的资源为企业服务,指导企业。”曾光说。
在监管下,平台已经自愿退出
网络金融总是与风险和机遇并存。随着其野蛮的增长,相关监管政策也逐渐清晰。
2015年7月,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10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了网络金融的法律地位。今年4月,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启动全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今年8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网络办颁布了《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上贷款监管机制和各相关主体的职责、网上贷款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资金第三方存管等,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网上贷款机构及其业务行为。
曾光告诉《国家商报》,近年来行业协会的重点是协助政府进行风险调查。事实上,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行业的发展越来越理性,p2p网络贷款的平均综合年利率已经从高峰期的20%以上下降到现在的8%左右。
根据首笔网上贷款的数据,今年9月份全国范围内的p2p网上贷款平均综合年利率低至8.69%,与上月持平,同比下降2.86%,但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27%。
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与此同时,包括“三会”在内的17家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辖区内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的整治计划,并将重点整治p2p点对点贷款、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重点领域。
根据曾光的说法,“过去两年互联网金融的大部分创新都是在进行监管套利的地方进行的,而监管空是白人,但事实上他们违背了许多目的。例如,在过去,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网上销售他们的产品,但有两个问题:他们没有管理投资者的适当性,没有识别风险的能力,许多私募产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但没有人管理它们,业务开始。整治措施出台后,走监管套利之路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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