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位网贷平台CEO调查 解析行业发展六大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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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网上贷款和贷款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引起了业界的热烈讨论。那么,在为期一年的过渡期内,《暂行办法》将对网上贷款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和影响?《证券日报》记者对50家网上借贷平台的高管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p2p平台高管的判断和预测。
未来90%以上的平台将会失败?
在线贷款行业的“野蛮增长”早已成为过去。过去两年,行业风险逐渐暴露。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行业洗牌是不可避免的,并断言90%以上的平台将关闭,有些人甚至声称97%的平台将关闭。如今,《暂行办法》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平台。那么,在网上贷款平台的高管看来,淘汰金额会不会达到90%以上?根据《证券日报》的调查,持“是”和“否”的人数只有一个差别,分别为48%和46%。
关于为什么90%以上的平台会失败的判断,小额信贷网副总裁王鹏飞告诉记者,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规律,迅速崛起的点对点贷款行业也不例外。大量p2p平台因内部运营不佳而关闭,也有行业监管发挥作用的因素。“可以预见,随着《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行业监管规定的完善和实施,监管力度的加强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行业关闭的浪潮即将到来。”
财务管理公司ceo范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随着政策门槛和市场门槛的同步提高,大量平台将被关闭、收购或转型。在政策方面,随着监管力度的提高,对资金存管、icp证书和金融机构备案的要求都提出了,尤其是资金存管是一个很大的门槛;在市场方面,它也与监管有一定的关系。在配额的要求下,资本方和资产方的运作半径是有限的,这将导致更激烈的竞争,并可能出现新一轮的价格战。最终,剩下的都是大型平台。
与此同时,业内有人认为他们将关闭90%,但仍有数百人在关闭后。“虽然信贷需求较大,但目前网上贷款的资金成本较高,借款成本较高,加上经济环境等因素,所以市场容量可能不像以前估计的那么大。”
在副总经理李看来,90%以上的平台不会失败。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颁布后,在未来网上贷款行业的发展中,平台必须明确信息中介的定位,充分发挥信息中介的功能,为银行业做出有益的补充。当然,随着资金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的引入,优质资产将向低成本机构基金聚集,大型平台将面临转型,不合规平台将逐步退出。然而,12个月的过渡期实际上是平台反思和调整的时间。毫无疑问,如何改造一些平台的现有业务是一个大问题,这需要平台、监管部门甚至传统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
贷款限制、存管和icp是平台失败的三个主要原因?
在《暂行办法》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贷款限额。根据网上贷款主页的数据,还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平台数量占72.74%,人均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占46.06%。同时,选择合格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是p2p平台的硬性要求。此外,《同业拆借资金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同业拆借平台应取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许可证”。Icp证书已经成为基金托管的必备条件之一。
因此,贷款限额、银行存款和icp证书将限制一些平台的发展。这是消除平台的三个主要原因吗?在《证券日报》记者的问卷调查中,56%的网上贷款平台高管认为是,36%的平台高管认为不是,8%认为无法判断。
葛执行副总裁认为,这三点是网上贷款平台崩溃的主要原因。“对于通用平台来说,这三个要素确实很难实现。当首付。com与银行对接进行存管,从审计到系统对接前后用了一年时间才达到标准。目前12月份只有一个整改期,一般平台很难按时完成整改。”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icp证书也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计要求,通过审计需要很长时间。同时,在大多数平台上很难达到贷款限额。“所以我们觉得对于这三个中小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要想在短期内顺利转型,确实有必要克服更多的困难。”
Rongbei.com首席执行官司淑佳认为,这三个因素并不是网上贷款平台崩溃的主要原因。他分析道:首先,平台是否会关闭取决于它是否满足市场需求,风险控制是否到位。事实上,从整个市场需求和定位来看,网络金融仍然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而且方向很小。分散化,不管贷款额度是否合理,但这个方向肯定是正确的,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第二,上述要求实际上是行政和备案要求。当这一要求被提出时,一些不能满足要求或不能控制风险的平台将不可避免地关闭。但是,如果有大量平台因这一要求而失败,这肯定不是监管政策实施的初衷,也不是平台和整个互助黄金行业的预期,与国家提倡的市场化不一致;第三,关于目前的一些规定,如备案等,是否合理,是否适用于整个共同黄金行业,他认为监管部门和行业之间会有更多的互动,即使大方向不变,也可能会有所调整。
Betta Fish首席执行官郭鹏认为,成本问题将成为未来大量平台退出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合规成本上升、客户获取成本高、运营成本高以及技术投资增加等。他告诉记者,一方面,银行存管和icp备案是平台合规发展的硬门槛,这将增加平台合规成本,加快淘汰大量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然而,与此同时,市场竞争加剧,追求精细化运营带来的运营成本和客户获取成本持续上升,这也将成为大量平台退出的主要原因。此外,随着信息中介业务模式的正式化,提高借贷效率和降低业务成本已经成为p2p平台提高空盈利能力的关键点,因此该平台将加大对智能投资等技术的投入。“随着监管的具体实施和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如何优化投入效率、控制成本和支出成为平台企业生存的关键。随着一些运营能力有限、成本控制能力较弱的平台的退出,高质量的合规平台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迎来更好的发展空空间。”
中小型平台会有挤兑吗?
在网上贷款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关键节点多次出现“决胜潮”,如年末年初以及风险事件不断爆发后。由于《暂行办法》的实施,许多网上贷款平台业务面临调整。这是否会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进而形成一个决胜潮?在回答《证券日报》问卷的50名网上贷款平台高管中,5人认为会有决胜,30人认为不会有决胜,15人认为无法判断。
“由于规模、资源、专业性等原因,中小平台的风险应对能力相对较弱。《暂行办法》出台后,一旦监管要求不能得到满足,风险将不可避免地爆发,这将导致挤兑,”贵格会金融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郭在解释他为何认为会出现挤兑潮时表示。
萨克理财总经理黄海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挤兑的条件是投资者判断网上贷款平台已经失去支付能力。根据《暂行办法》的细则,虽然存在一些对业务影响较大的监管要求,如20万元的限额,但一年过渡期仍留给平台调整,并未造成短暂且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许多平台也在第一时间与投资者沟通监管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投资者信心。
“是否会出现决胜,主要取决于中小平台上是否有需求产品,”执行副总裁葛表示,因为常规产品不涉及决胜,但需求产品会因各种负面消息而决胜。“我不能判断是否一定有跑。仅从临时措施发布后各平台的流量数据来看,中小平台处于净流出状态,因此可能存在此类风险。”他带走了寿金。例如。平台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它不仅与银行存管机构直接相连,还拥有国际比较方案证书和其他资格,而且目前没有产品,因此在这方面没有问题。相反,投资者最近仍在快速增长,这表明许多投资者对近期的大规模合规平台更加乐观。
天眼网首席执行官田告诉记者,第二轮浪潮不应该出现。“去年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行业投资者和平台已经成熟。在接下来的12个月的整改期内,大多数平台将对不符合规定、违反红线、需要向投资者支付或支付的业务进行整改。我相信,该平台将采取有序的整改措施,市场将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一年过渡期后,《网上贷款办法》将做一些修改?
事实上,由于网上贷款平台尚未纳入央行信用信息系统,也没有公平的第三方方式在各种平台上检查借款人的整体借款情况,尚不清楚《暂行办法》中的限额能否真正落实。此外,在银行存管方面,统计数据显示,已有130多个p2p平台宣布与银行签署了直接存管协议,但实际上,只有56个平台推出了网上存管业务,不到一半,如积木、受益网、银都网和愉快贷款。原因是网上贷款平台数量巨大,而银行数量相对有限,在对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银行的积极性相对较弱。
因此,在实施《暂行办法》的过程中,会不会根据网上贷款平台的反馈意见进行一些修改,或者出台一些配套措施?据《证券日报》的问卷统计,有28名网上贷款平台高管认为将进行修订,9名网上贷款平台高管持相反观点,13人认为无法判断。
金融研讨会首席执行官崔海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确立了监管的基本框架和p2p平台运营的基本规则,但对银行存管平台准入、信息披露的具体实施标准以及资产证券化形式的债权转让业务范围没有具体界定。在整改的实际操作中,该平台还需要一个更加详细的支持系统才能投入运行,尽快引入支持系统是迫切而必要的。事实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俊峰也在《网上贷款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相关部门将努力制定并发布《暂行办法》的配套制度。
然而,他也认为,最具争议的“借款限额”规定可能不会在短时间内修订。这主要是因为规定了借款金额的上限,如“20万元”、“100万元”。除了支持小规模分权和严格控制风险之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刑法对非法集资的刑事限制也是一样的。《暂行办法》的法律地位属于部门规章。在上级法律对刑法司法解释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效力水平决定了《暂行办法》不会突破刑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要求,放宽“20万元”和“100万元”的可能性很小。
Betta Fish首席执行官郭鹏告诉记者,总体而言,《暂行办法》为网上贷款行业的监管建立了一个基本框架,需要一些具体的配套制度来充分保证《暂行办法》的实施。我相信,未来将陆续推出资金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相关配套措施,共同建设中的网上贷款行业制度体系将促进网上贷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旦法律有了明确的界限,坏平台就很难靠运气来检验监管的底线。从这个角度来看,暂行办法更像是一个加速器,帮助行业改组和重建。”
深县有才ceo易慧认为,暂行办法实施后,平台转型面临的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为期12个月的“过渡期”不仅将检验网上贷款平台的合规调整能力,也将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就监管而言,面对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很难一蹴而就,更不用说一劳永逸了。相关法规的引入必须以实现主要目的为导向,其效果需要在市场中得到反馈。因此,监管政策有一定的阶段性,空也有改进和修订的空间。
p2p平台会转向综合财务管理平台吗?
受《暂行办法》的限制,该平台将转型为综合金融平台还是金融集团?根据《证券日报》的问卷调查,网上借贷平台的高管中,持“是”、“否”和“无法判断”观点的人数几乎相同,分别为17人、15人和18人。
Rongbei.com首席执行官史淑佳认为,许多平台可能开始转变为综合财务管理平台。他告诉记者:“一方面,为了满足合规要求,共同黄金平台转型为综合金融平台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另一方面,《暂行办法》的颁布将促进互助黄金行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的互助黄金平台必将在下一个周期取得更大的发展。在当前环境下,丰富平台产品、横向合作拓展是平台迈上新台阶的有效途径。我相信,未来许多平台都将朝着这个方向积极努力。”他还表示,《暂行办法》的颁布也对平台本身的财务实力和人才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快速满足合规要求,同时抓住快速发展的机遇,一些高质量的平台也可能通过联合甚至重组的方式升温,实现快速增长。
“即使没有暂行办法,我们也在进行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改造。《暂行办法》颁布后,为平台的发展指明了道路。每个人都有一个纯粹的p2p业务,也将有一个非p2p业务的展示模式。例如,在资金来源方面,它将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联系起来,为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资产。”人人聚才首席执行官徐建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这一点,人人聚敛财富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属于大资产类型,成为100%对接的机构基金。另一方面,与网上筹资相比,机构资本成本更低,有助于平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
小额信贷网副总裁王鹏飞认为,未来网上贷款平台不会转向综合金融平台或金融集团。《暂行办法》规定了网上借贷平台的十三条禁红线。第七条明确平台不得自行销售理财等金融产品筹集资金,不得代销银行理财、经纪资产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这意味着网上贷款平台不会转变为综合金融平台。”
网上贷款平台盈利会更难吗?
《网上贷款平台暂行办法》实施后,44%的网上贷款平台高管认为盈利会更加困难,但30%的人认为网上贷款平台的盈利会加快,26%的人认为目前仍难以判断。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平台盈利难度更大,因为“少量分散”不是降低风险的唯一途径,项目方(或资产方)与市场需求存在内在矛盾。一般来说,为了实现一致性,可能会导致目标客户群的减少和风险的提高。此外,“小分散”也是对风险控制能力的巨大考验。对于一些资产,它适合“小规模分散”,但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它不适合“小规模分散”。如果实施网上贷款暂行办法,风险可能会急剧增加。
金融研讨会首席执行官崔海晨也认为,盈利将更加困难。他分析了《证券日报》的记者。首先,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贷款额度,大部分发放大额贷款的p2p平台将向小微贷款、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领域转型。如果该平台放弃其原有优势,几乎不进行业务转型,那么在开发资产方面的投资将是巨大的。其次,小额金融资产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平台必须为每个借款人制定一套风险控制措施,贷前检查、贷中管理和贷后催收都是必要的。由于我国信用信息系统尚不完善,信息共享体系尚未建立,在贷款风险的检查和管理以及抵押物的处理方面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第三,《暂行办法》完全禁止线下营销,只能通过网络渠道推广。众所周知,现在获得财富管理客户的成本相对较高。“基于以上三个因素,运营成本的增加将进一步稀释企业的利润,这将使平台盈利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平台能否降低坏账和运营成本,实现规模和利润增长的良性循环?同时,尽可能在行业洗牌中抓住机遇,寻找新的利润点,将成为平台持续、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的关键。”
萨克理财总经理黄海民表示,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资本市场开始理性地展望网上贷款行业市场。在资本的寒冬环境下,今年的融资消息更加罕见。靠融资生存和竞争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每个人都意识到他们仍然要为自己的盈亏负责。今年,许多高质量平台宣布降息,一年期收益率降至10%以下。“以萨克斯为例,我们1年期产品的预期年化回报率为8.8%,企业已开始通过调整产品价格来降低成本。相信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实施,行业信心将会增强,资金将会进一步流入网上贷款行业,没有竞争力的小平台将会逐渐退出,这是优质平台盈利的一个积极因素。”
标题:50位网贷平台CEO调查 解析行业发展六大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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