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快递加盟商门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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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邮政局未经许可取缔了17家快递企业后,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对快递行业进行规范。记者从国家邮政局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示范合同已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新发布的示范文本规定了特许人资格、受许人资格以及双方在快递行业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加入的快递企业需要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两家从事快递服务一年以上的直营店,特许经营者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特许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否则应赔偿快递企业的损失;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授予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使用范围;此外,文本还包含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统一培训等条款。《快递业特许经营合同》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业内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快递企业二、三级加盟商之间的纠纷比较普遍,很多小加盟商根本没有营业执照。该合同文本的引入对规范快递企业的特许经营行为,提高快递行业的管理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提高加盟小加盟商的门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内快递的混装局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5月1日起,本市快递企业也将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示范文本。
标题:《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快递加盟商门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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