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挣扎:起诉民航中南局 称即使覆灭要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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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集团总裁助理蓝建民表示,东兴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即使面临倒闭的结局,也要抗争到底。这场斗争也是一场呐喊和呼吁,我希望这一结果将使行政机关的行为更加审慎和有效。
在此期间,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业务的潘潇特别关注了互联网上有关空东星航空公司的新闻。
两年前,潘潇是东星航空公司空宣传部门的负责人。“我真没想到今天会变成这样。”在5月18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她说:“原来的同事们各走各的路,现在只能从网上了解到东方之星。”
5月9日,空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诉中南民航总局停飞决定不当一案在广州开庭。这是中国民航史上第一起“民事指控”案件,空东星航空公司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此时,空东星航空公司已经破产近一年,东星集团的业务已经基本停止。东星航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空和号称湖北首富的蓝世立被困。
两年前,中南民航局暂停了成立不到三年的空东星航空公司的运营,随后对其进行了重组、破产清算并对其进行了判刑。
随着诉讼的进行,东星航空空公司倒闭的真实面目也显示了冰山一角。
禁足令合法吗?
2011年2月9日,几乎成为“空空壳”的东星集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民航中南局提起行政诉讼,该局此前已作出东星航空公司空停飞的决定,要求撤销此前对中南局的行政处罚。
“中南民航局是否作出停飞决定,其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否存在?此外,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这是审判最关键的焦点。”东兴集团律师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东兴集团称,民航中南管理局仅通过武汉市政府的一封信函作出停飞决定,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未依法调查取证,违反法律法规,故请求法院裁定停飞行政处罚无效。
一封信是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东星航空公司空公司航班的信。严认为,中南民航局根据武汉市政府的信发出的“停飞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在3月14日之前,东星航空空公司没有明显违反飞行安全的行为,也没有迫切需要处理。”颜对说道。
中南民航局代理人认为,在停飞决定作出之前,空东星航空公司经营状况恶化,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安全投资无法保证;另外,公司所有董事都不在,员工思想极不稳定,安全责任无法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和保障能力薄弱,安全生产隐患严重。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民航主管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作出的接地决定是明确的,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中南民航局的代理人说。
东星集团表示,在航班暂停前,东星航空空公司的安全审计得分为94.6分。在审计报告中,审计小组认为东星航空空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公共flight/き飞机公司
中南民航局认为,空东星航空公司在2009年初发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在适航飞行、飞行员稳定性、人员培训投资和公司管理流程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然而,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改变空.东星航空公司的破产命运
获胜的可能性并不乐观
停飞使空东星航空公司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从那以后,空东星航空公司的债权人遇到了麻烦,并申请破产。
2009年8月,空东星航空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2010年12月,空东星航空公司完成破产清算,公司法人资格不复存在;2010年10月,空东星航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被判处4年监禁。
从成立到衰落的三年时间里,东星航空公司空去世。
一位参与重组谈判的律师告诉记者,在空东星航空公司破产后,其大部分资源被国航接管。
据当地媒体2009年6月14日报道,新上市的国航武汉分公司雇佣了600多名原东星航空空公司的员工,约占东星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而试运行的六架飞机都是从原东星航空空飞机上租赁的
兰世立的入狱和空东星航空公司的破产给母公司东星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潘潇告诉记者,空东星航空公司是东星集团成立之初的鼎盛时期。当时有6000多名员工,可能还会有不到100人留在公司。"我们离开是因为我们觉得公司没有希望了。"
当时,拥有20亿元资产的东方之星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民营旅游集团,蓝世立在2005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排名第70位。东兴集团总裁助理蓝建民表示,东兴地产、东兴国际旅行社、东兴航空空等东兴集团下属企业已基本停止运营。
在庭审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蓝建民表示,东星集团希望这起诉讼能为东星航空空公司“正名”,让民航总局“承认错误”。
蓝建民说,东兴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即使面临倒闭的结局,也要抗争。这场斗争也是一种呐喊和呼吁。我希望这一结果将使行政机关的行为在未来更加谨慎和有效。
一些内部人士认为,东兴打赢这场官司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胜诉,东兴可以进一步考虑争取自己的权利,并要求相关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将在两三周内宣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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