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大王” 非法集资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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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蘑菇回报高,吸收投资2.4亿元-
通州蘑菇之王赵启平承诺投资蘑菇种植项目将获得高回报,并从500多名投资者手中吸收了2.4亿元。赵启平的资金链断裂后,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几天前,通州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赵启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赵启平52岁,只有高中学历。1995年,赵启平带着战友募集的1000元钱,带着蘑菇种植技术在北京漫游,开始在大兴区租地建大棚种植蘑菇,转租大棚,教蘑菇种植技术赚钱。随着事业的发展,他开了一家公司,成了老板。很快,北京国有企业的大量员工被解雇和分流。许多人不知道如何用买断工龄的工资进行投资,但他们不想参与这项业务,这促使赵启平开始用蘑菇来筹集资金。
“当你是老板的时候,我工作,你不用担心下岗和失业。租一个温室来种蘑菇。”有了如此吸引人的广告语言,赵启平开始在各种金融媒体上以蘑菇王的形式进入公众视野,他的生意越做越大。随着种植蘑菇的低成本和高利润,赵启平已经承诺投资者15%甚至40%的利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
2003年12月,赵启平将原京都蘑菇产业发展中心更名为京都蘑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然后,他以团体和个人的名义开了十几家公司。集团在顺义区赵泉营和通州区永乐店也有两个食用菌生产基地,总面积超过460亩。然而,在2005年,赵启平京都蘑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打破了他们的资本链,并关闭了一个又一个。
他本应该向投资者兑现2000多万元的利润,但他只收回了100多万元。法院发现,截至2005年,赵启平已经吸收了500多名投资者,合同价值超过2.4亿元。2005年后,京都蘑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资金链相继断裂,给投资者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赵启平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投资蘑菇种植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从社会不明对象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09年3月11日,赵启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几天前,通州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赵启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标题:“蘑菇大王” 非法集资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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