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抢夺太子奶 文迪波或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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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子奶“日出”和“太子奶”商标转让申请中,冒用了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公章。3月29日,德恒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管理人太子奶表示,上述商标仍在管理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那么,2010年9月30日高科乳业作为受让方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转让的公章是怎么来的呢?
3月30日,中国商业网记者联系了上述商标转让申请中的商标代理机构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联系人朱连生。朱连生表示,他无权向外界透露任何有关商标转让的信息。高科乳业董事长温迪博表示“不清楚”。
“这其实很简单。有些人可能使用牛奶王子的官方印章来签发官方文件,这些文件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进入太子奶后,我们首先发表声明,宣布太子奶的公章无效。去年我们及时处理了媒体披露的商标转让事宜,这些商标仍在经理的有效控制之下。”北京德恒破产管理人说。
“德恒律师事务所将于4月23日前将初步重组方案上报相关部门,适时进行公示,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推进太子奶破产重组进程。”同时,该负责人强调,无论外界如何质疑,发生了什么,都不会影响太子奶在法律框架内的重组进程。
尽管破产重组计划仍存在变数,但高科乳业的受让方太子奶的两个知名商标“太子奶”和“日出奶”即将进入为期六个月的转让公示试用期。如果这两个商标被“秘密”转让给高科乳业,这无疑将为高科乳业最终收购太子乳业增加最大的砝码。
2010年9月30日,价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两个国家驰名商标被转让给高新乳业,李途纯一直蒙在鼓里,直到最近两个加盖“湖南太子乳业集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株洲高新乳业公司”公章的转让申请浮出水面。
“破产重整企业的商标权转让、公章被冒用的,公安部门应当查明是谁冒用或者伪造的。如果转让成为事实,将根据欺诈性使用公章造成的主体大小来界定。欺诈主体的犯罪程度。”四川首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告诉记者。
李途纯律师王清辉表示,牛奶王子于2010年7月25日被责令进入重组,上述商标转让申请发生在2010年9月30日,是企业进入重组过程后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据了解,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裁定太子奶进入破产重组后,公章已移交给管理人,太子奶原管理团队没有太子奶的公章。
“有迹象表明,高科掠夺了太子奶的商标,高科乳业董事长温迪波涉嫌犯罪。”王清辉表示,从破产法和刑法来看,申请上加盖的卖方王子牛奶公章可能是假的,或者是买方高科乳业或管理人加盖的公章。然而,无论如何,一旦商标被转让,就会产生四个事实:1 .价值超过20亿元的商标免费转让;2.非法私人转让;3.这不是简单的商标侵权,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4.偷窃的目的是确保高科技成为牛奶王子的主人。
据王清辉介绍,如果是高科私刻牛奶王子公章形成的商标转让,根据《刑法》第224条,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数额极大。如果公章属实,经理和高科技公司构成侵犯公司财产罪的共犯。
在许多法律专业人士看来,文迪波对北京邦信阳(一家中介机构)的“不清楚”或“掩盖”,是一种难以自圆其说的表现。
此外,据太子奶破产管理人北京德恒介绍,目前有三家更有资格、有较强投资能力和意愿的企业参与谈判收购太子奶,一个月前德恒披露的信息显示,将有14家企业参与收购谈判。
“我们查阅了工商注册信息,从比例上看,民营企业在高科技乳业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62.5%。这也是李途纯先生非常沮丧的原因。因为我愿意将太子奶托管给高科乳业,我主要看到背后有一个政府,但高科乳业在引入新股东后变成了一个私人控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只有3200万。如何承受20多亿元?太子奶的资产呢?”王清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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