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胞兄黄俊钦骗贷4亿元行贿受审 被诉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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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的哥哥黄俊钦。源地图
昨日,黄光裕的兄弟黄俊钦因合同欺诈、内幕交易、跨境交易和贿赂四项指控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其他五名被告也在受审,包括他的妻子陈。据知情人士透露,黄俊钦部分承认了这一指控。
穿着夹克和裤子看起来整洁
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的案件得到了控制。9天后,11月27日,他的兄弟黄俊钦因涉嫌内幕交易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后被捕。在被拘留了两年多之后,黄俊钦昨日被带上法庭。
黄光裕的兄弟黄俊钦昨日在内幕交易中获利1720万英镑
来源:金融网站
昨天早上8点钟,五辆囚车开进了法院大门,直奔拘留通道。黄俊钦上身穿着衬衫和白色夹克,下身是灰色和白色的裤子,看起来整洁而精神饱满。下车后,法警迅速将他带进了临时观察室。
第二被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穿着病号服被带进法院大楼。的妻子陈等四人也出庭受审。据了解,陈目前正在取保候审。
此外,黄俊钦名下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因涉嫌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和受贿罪而成为本案的被告,并共同出庭受审。
对合同欺诈指控的异议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审判开始前,黄俊钦看上去很平静,并垂下眼睛,等待审判。
九点钟,箱子准时打开了。黄俊钦反对合同欺诈的指控,称指控存在,但否认犯罪。对于剩下的三项指控,黄俊钦并没有太多异议。
黄俊钦于去年7月中旬被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此前,当公安机关将黄俊钦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他们指控他犯有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伪造出入境证件罪和重婚罪。但此后,检察机关将其涉嫌犯罪从骗取出入境证件罪改为跨境犯罪,并取消了重婚罪的指控。
今天,该案件将继续在法庭上审理。
■四大罪
2011年2月23日和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俊钦一案进行了预审,黄俊钦被控四项罪名:合同诈骗、内幕交易、跨境及单位行贿。据了解,司法机关指控黄俊钦的罪行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而这些罪行与黄光裕一案无关。
[合同诈骗罪]
虚假财务报表骗取贷款4亿元
根据起诉书指控,黄俊钦为解决新汉德森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指使公司副总经理杨立夫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北京恒基电器有限公司名义,编造急需购买进口家电以满足市场需求的理由,先后骗取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营运资金贷款2.09亿元。
此外,与新恒基兆业副总裁于、杨立夫预谋后,利用北京静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至1997年伪造的营业执照,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取贷款150万美元、1.5亿元。1997年,黄俊钦利用虚假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骗取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建设抵押外汇贷款877.55万美元。
据了解,黄俊钦指使公司财务人员为申请贷款而对各贷款公司进行虚假财务报表。贷款被批准后,新的亨德森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尽管它有能力偿还贷款。
2004年6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将上述贷款转到北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2005年4月,信达公司公开招标转让上述贷款(不含8,775,510美元),黄俊钦指示其关联公司钟鼎新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低于债务总额的价格竞标并中标,试图直接逃避超过1.4亿元的债务,后来因被发现为关联交易而停止。直到黄俊钦一案,贷款本金才全部归还。
据悉,2006年曾为黄俊钦贷款提供便利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前行长牛忠光涉案,其证言将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提交。
[越境罪]
伪造文件帮助他的妻子越境
和妻子陈都是广东人,都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在这次审判中,两人被共同指控犯有越境罪。
据称向陈提供了伪造的港澳通行证,陈在4个半月内使用该假证件出入境30多次。公诉机关认为,和陈应对跨境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22条,犯此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次以上偷越国境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据悉,陈在2009年被警方控制,三个月后被保释。
[内幕交易罪]
操纵股票获得42天的极限利润
黄莉可光宇对中关村股票的操纵,也显示了黄俊钦在股市方面的才华。
黄俊钦早在2001年12月就收购了山东金泰集团,当时新恒基集团以3000万元购买了山东金泰26.99%的法人股。一些分析人士表示,黄俊钦希望打入山东房地产市场,获得良好的壳资源,一举两得。
从2007年7月9日到8月31日,连续42只超级强股“圣金泰”,从3.96元一路涨到26.58元,成为中国股市18年来日涨停时间最长的股票。
根据检方指控,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st金泰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9月接受了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同意向公司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资产。
此后,从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黄俊钦指示其人员购买了282万股以上的“圣金泰”和“*圣金泰”,成交额超过1011万元。同年7月9日,在山东金泰上市公司宣布披露相关信息后,黄俊钦下令出售全部282万股股票,总成交额为2731万元,利润为1720万元。
根据《证券法》,“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今年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两起“内幕交易赔偿案件”。
这意味着,如果黄俊钦被判有罪,他还将面临受损股东的索赔。
[单位贿赂罪]
诈骗贷款案中的20万贿赂官员
2006年贷款诈骗案曝光后,原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副局长项怀竹负责调查此案,其间黄佳与项怀竹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根据控方的指控,2008年1月,黄俊钦得知项怀竹想让其女儿交由清华大学保释金,于是她积极处理此事。不知什么原因失败后,把20万元给了下属张,并指示张把钱给项怀竹和他的妻子。在此期间,张多次向项怀竹转达了要求尽快结案的请求。
据了解,新汉德森公司贷款诈骗案已于2008年8月被驳回。然而,三个月后,黄兄弟再次因其内幕交易行为受到控制。
■人
19岁时,他带着数十亿的资产闯入了这个世界
1985年,19岁的黄俊钦带着16岁的哥哥黄光裕离开汕头农村,北上创业。根据公开信息,他的风险投资是4000元,他的生意是从卖小家电开始的。
自学无线电和计算机知识
一年后,两兄弟搬到了北京。不久,他们在朱市口东街420号建了一栋100平米的两层楼,这是一家国有服装厂的门市部,名为“国美服装店”。然而,兄弟俩很快发现衣服不容易卖,所以他们卖掉了旧工作--电器。
国美电器店的招牌首先出现在这家小店的门前。
1987年,黄俊钦自学了无线电技术和计算机知识。在互联网并不为所有人所熟悉的那个时代,只有三四个门面的国美电器开始通过电脑收钱,电脑上使用的程序是由黄俊钦自己编写的。从那以后,黄俊钦兄弟联合经营国美。据报道,黄俊钦主要负责幕后管理和运营,而黄光裕则专注于业务。
低调的风格并没有影响公司的发展
直到1993年,当两兄弟在业务发展方向上意见不一时,黄俊钦离开了国美,加入了房地产行业。
与弟弟黄光裕的高调不同,被视为技术天才的黄俊钦出人意料地低调,而由他创立的新恒基集团一直保持低调风格,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其发展速度。
据了解,新恒基集团开发的项目包括许多商业建筑,如新恒基国际大厦、北京静安中心和鹏润大厦。这一时期,房地产市场的热潮使黄俊钦的财富迅速增加,也正是这一时期的一些操作成为黄俊钦原罪纠纷的核心原因。
据相关报道,早在2004年,黄俊钦就以27亿资产位列胡润百富榜第27位。2006年,它以65亿元的资产排名第20位。黄光裕曾经笑着说,他的兄弟“比他自己有钱”,“胡润这次终于发现了他。”
直到今天,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富人已经被监禁,另一个正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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