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赎罪”之路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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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601899)表示,希望明确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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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1日,高崎岭尾矿库发生尾矿坝溃决。受地震影响的852名村民起诉了紫金矿业和两家子公司等7名被告,要求赔偿逾1.7亿元人民币。”根据紫金矿业2月15日发布的公告,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1月30日发出的3000万元罚款只是公司“赎罪”的起点。如释重负的资本市场突然发现,紫金矿业去年遭受的一系列灾难远未结束。
“今天上午的最新消息是,我们以前多次提出异议的石瓦地水电站水库也已纳入被告范围。”紫金矿业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正积极回应这起诉讼。至于公告中强调的问题,“子公司犯了错误,母公司被要求承担责任”,以及对“9.21”大坝事故的责任划分,该人士表示,“我们现在说的是错的。”
新的诉讼令投资者感到惊讶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泄漏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
9月21日,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新沂紫金所属的高七岭尾矿库的尾矿坝发生了坍塌。大坝溃决后,下游村民的房屋、家具、电器和日常必需品遭到破坏,22人死亡。
“这完全是两码事,但很多人在不清楚的时候会发出怀疑的声音。”紫金矿业的一位内部人士承认,由于7月份事故处理不当以及危机公关的失败,他们在处理各种事务时完全被动,几乎说什么都被指责为“诡辩”。
记者发现,即使在网上论坛和网上股票吧,许多人,无论是乐观的还是看着空紫金矿业的投资者,都不了解这个问题。今年1月30日,紫金矿业宣布,福建省已向紫金矿业支付3000万元人民币,以补偿紫金矿业因紫金山铜矿污水泄漏造成的汀江污染。许多投资者错误地认为紫金矿业逃脱了事故,其股价也从6.7元左右的低点攀升至7.5元左右。在2月15日宣布“索赔1.7亿元”后,许多投资者感到疑惑:他们为什么要支付赔偿?
有人反对分担责任
“福建‘七·三’事件基本得到处理,前后赔偿6000多万元,也有一部分是对普通老百姓的赔偿。我们成立了一个公益旅游公司来解决受灾人民的损失。我们从来没有对外界说过这些。”紫金矿业秘书长郑玉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此外,根据紫金矿业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除索赔1.7亿元外,因大坝失事死亡的22名村民的家属还集体起诉紫金矿业、新沂紫金和宝源矿业,要求赔偿人身伤害1167.83万元。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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