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企业信用通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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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的《北京市“十二五”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实施企业“信用准入”制度。经营者的“信用”状况会影响许多经济行为,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企业上市、资格申请、投标和银行贷款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直销等新业态的发展,交易方式和行为将更加复杂,违法行为将更加隐蔽。这些变化对政府监管机构在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法和提高监管效率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 北京应建立企业信用准入制度,规定企业在参与政府或行业部门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上市、资格申请、投标和银行贷款等各种经济活动时,应出具信用信息记录。这意味着一旦一个企业严重违背了它的承诺,所有部门都不能“释放”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将利用信用记录实施联合处罚,并通过行政执法和行政限制公开重要的不良信用记录,特别是与企业资金、合同履行和商品质量有关的信息。 此外,鉴于部分企业在注册时容易在法人、企业地址等项目上“作弊”,我们将加强对注册审批申请中提交虚假材料、虚假签名、虚假印章的防范,重点做好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的“面对面签字”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地址的确认工作。 目前,北京大量个体工商户集中在小百货商店、小杂货店、小修理店等业态进行升级。“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制定重点行业准入标准,根据城市和区域发展规划,实施和升级产业结构,实现“以业制人”。 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符合区域发展规划要求的产业发展,限制和禁止不符合区域发展要求的产业。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产业、现代金融业等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高民营经济的资本质量。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北京将加强对广告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强化违法广告预警机制,成立违法广告专家评审委员会。加强对公众人物代言商业广告的管理,同时加强对网络广告、手机广告等新兴媒体广告的监管。此外,我们将加强对不公平合同、欺骗性销售、不履行承诺、虚假宣传和价格不一致的纠正和规范。
标题:北京将建企业信用通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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