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案原审败诉方陈振聪欲向终审法院上诉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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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4月6日电中国化工集团已故董事长龚如心的房地产认证案取得新进展。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向终审法院上诉。对此,陈振聪表示将直接向特区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上诉法院6日裁定,本案不属于适当的继承纠纷,因为陈振聪在2006年持有的遗嘱只是遗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这与龚如心家族翁王廷歆的财产纠纷案不同。由于陈振聪不能获得全部遗产,也不是唯一的继承人,他最终能否获得超过100万港元是不确定的,所以他无权向终审法院上诉。
陈振聪的法律代表表示,本案涉及的遗产超过100万港元,因此他有权向终审法院上诉。陈振聪本人通过一家公关公司表示,他将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根据香港的有关司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上诉失败后的28天内,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许可。
今年2月14日,上诉法院驳回了陈振聪的上诉,称他在此案中完全不诚实,但坚持上诉并滥用法庭程序,并判决陈振聪在最初的审判和上诉过程中承担华懋的大部分诉讼费用。当天,陈振聪通过公共关系表示,他将向终审法院上诉。
龚如心的继承权之争一直为香港各界所关注。2007年4月,龚如心因病去世,留下近1000亿港元的财产。同年10月,陈振聪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称他持有一份2006年由龚如心签署的遗嘱,并称其为龚如心遗产的“唯一继承人”;由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担任主席的华懋慈善基金会持有龚如心在2002年签署的遗嘱,该遗嘱规定大部分遗产将分配给华懋慈善基金会。
2009年5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审理了龚如心继承纠纷一案。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败诉,相关遗产将移交给华懋慈善基金会。当时,高院法官裁定陈振聪遗嘱上龚如心的签名是假的,陈振聪与龚如心的关系是风水大师与客户的关系,并裁定陈振聪不是可信的证人。
陈振聪于1992年被介绍到龚如心。当时的风水大师陈振聪声称能够计算出失踪已久的丈夫王德辉的下落,从而赢得了龚如心的信任。在竞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陈振聪公开透露她与龚如心有着长期的“浪漫的性关系”,这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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