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查处菜篮子集团腐败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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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4月14日电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基建部主任胡春兴13日被浙江省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100万元提起公诉。这是温州菜篮子腐败案中第一个被起诉的人。
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胡春兴被温州菜篮子开发有限公司任命为国有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主任,负责温州菜篮子开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娄桥蔬菜交易市场子项目、豆制品厂主项目及子项目建设等)。)。在此期间,胡春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王成海(单独办理)进行项目招标、项目推荐、现场施工管理、项目付款等工作。王成海给了胡春兴100万元表示感谢,胡春兴接受了。
检察机关认为,胡春兴在担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温州最大的国有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自去年以来,有报道称该公司管理层存在腐败现象,温州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介入并调查了多起涉及10人的腐败案件。
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了解到,除胡春兴外,今年前三个月,温州市两级检察院对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温州菜篮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包括原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原集团公司副董事兼总经理助理、原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温州菜篮子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兼执行副总经理,共8人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温州查处菜篮子集团腐败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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