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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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了第一批规范房地产经纪人行为的措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房地产调控措施的重要举措。本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
《办法》要求对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搭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人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房地产经纪人提供交易查询和注册信息、网上签订交易合同等服务,并公开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信用档案信息等公共服务。
《办法》加强了对房地产经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人和人员可以采取采访、信用档案记录、媒体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措施和监督措施。对非法压价、差价、不正当竞争、分拆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行为,房地产经纪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方面,《办法》明确了房地产经纪的内涵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同时,房地产经纪合同行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实施,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实施。此外,还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禁止行为,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北京中原分析,建立完善的房地产经纪人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有利于全国市场的规范化,网上签约数据的披露不仅有利于监管,也有利于市场对房地产价格等信息的了解,更有利于市场监管的实施。同时,对中介经纪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在《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有效遏制了行业的不正当行为,有更多的法律可循。
标题: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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