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集团破产3年悬案:实际控制人出逃3月后转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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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后,周妙根仍未收回原借给浙江东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集团)和何卫东的1000万元。
2008年6月,东洲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何卫东离开了周妙根等许多债权人,逃往其他地方。他还没有回来,公司被清算了。
周妙根立即走上了漫长的追索之路,但经过几次诉讼,他几乎放弃了通过民事诉讼挽回损失的想法。“当我们上法庭时,我们发现广州剑河不再是何卫东的资产。在此之前,我们一直天真地认为,只要广州剑河还在,就不难拿回资金。”5月9日,周妙根告诉《国家商报》记者。
周所说的“广州剑河”即广州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发的广州农林峡路剑河商业广场项目一度被债权人视为还债的希望,债权人认为该项目仅开发商铺的销售额就能达到几十亿元。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何一栋潜逃三个月后,广州建和的股东实际上发生了变化。”周妙根的律师何长明表示,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这直接导致许多债权人现在没有办法讨债。
“我们决定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要求以集资诈骗罪对何一栋进行调查,并要求追查诈骗所得资产的去向。”何长明说道。
没有办法追求三年
在2008年6月底离开之前,何卫东仍在疯狂地吸收私人资金。“我6月6日借给他400万元,6月18日借了400万元,6月23日借了200万元。”总计1000万元人民币。”周妙根说:直到那年6月底,他突然发现再也联系不到何惠东了。
东洲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30日,注册资本1.21亿元,何卫东出资1084.2万元,占89.6%的股份。在吸纳资金最疯狂的时候,东洲集团笼罩在层层光环之中:它拥有15家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涉及贸易、资源、担保等多个领域。事发前,东洲集团已开发了10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约30万平方米在建。2007年,集团贸易额超过1.3亿元。它在中国新疆有棉花基地,在国外菲律宾有矿产资源。何卫东本人赢得了无数荣誉,但最终还是难以抵消巨额债务。
何卫东事件后,周妙根以其控制的杭州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杭州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东洲集团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何卫东本人应负责赔偿东洲集团三分之一的未付部分。
但包括周妙根在内的数十名债权人未能收回债务。西湖区法院对另一债权人李西平的民事判决表明,东洲集团已经关闭,公司和何卫东没有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等财产可供执行。
这让胜诉的债权人进退两难。“说实话,现在让我拿几万元去法院,我拿不出来。”周妙根说:上一页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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