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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担保公司涉嫌变相放贷 贷款年息达48%

来源:沈阳新闻网作者:莎莎更新时间:2020-10-17 12:03:36阅读:

本篇文章2574字,读完约6分钟

随着央行轮番加息和融资,导致货币政策不断收紧,企业对“钱”的需求越来越大。

据《商业日报》记者调查,北京部分担保公司打着理财的旗号,玩“吸收存款,赚取息差”的危险游戏,而部分担保公司直接放贷,最高月利率为4%~5%,远远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倍”的底线。

年回报率高达18%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走访了北京的一家担保公司,称有100万元的闲置资金。公司业务人员强烈推荐采用保本理财模式,认为这种模式回报高,零风险,月利率1.5%,年回报率18%以上。贷款期限通常为3~6个月。

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现在贷款供不应求,100万元很快就会贷出去。借款人主要是中小企业主和急需资金的个体经营者。”如果你借钱,你需要与担保公司签订一份服务协议,名为“恒盛财富助理自筹资金计划”。

这位员工一再承诺,年回报率永远不会低于18%,如果银行利率上升,我们也会上升。在投资等待期,资金仍在你自己的账户中,同时,担保公司每月还0.5%的利息(合同中称为合同履约款)。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不足一个月的利息按一个月计算。就安全性而言,可以说是零风险。如果你借100万元,他有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以你的名义抵押,我们不能担保。"

北京部分担保公司涉嫌变相放贷 贷款年息达48%

根据上述人员,出资人直接向借款人贷款,他们只起到中介作用,承担担保责任。当记者问,“是借款人给我多少利息,你就给我,借款人和贷款人都给你担保费还是代理费?”该员工说:“我们接受借款人的3分,给你1.5分,不收取代理费。”担保公司另一家分公司的员工说:“每月给你1.5%的利息,我们每月只收借款人1.5%的担保费。”

北京部分担保公司涉嫌变相放贷 贷款年息达48%

1.5%,是担保费还是高利息?《商业日报》记者从北京一家大型担保公司了解到,他们公司的担保费一般为一年期一次总付担保金额的2%,月平均支付额约为0.17%,一般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50%,即0.79%。

4%的月利息被怀疑是高利贷

在上述担保公司的另一个分支机构,记者以个体户的名义说,一周内急需100万元。担保公司说它是可以借的,但它属于私人贷款,每月4%的高利率,这需要房屋抵押贷款。

根据担保公司提供的贷款流程,投资者与担保公司签订了财务管理协议,担保公司到建委备案核实借款人的产权,签订了贷款合同,公证处执行合同,双方到建委将其他权利凭证的贷款进行质押。据担保公司称,这一过程最早可以在一小时内获得贷款。就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比例而言,担保公司表示,这是房地产估值的30%。

记者看到了一份签约样本。这是一份三方贷款合同。甲方为投资方,乙方为借款方,丙方为担保公司。合同规定的利息是每月1.5%。丙方承担担保责任。合同没有注明上述4%的月利润。然而,根据该公司对投资者的声明,可以知道每月收入的剩余2.5%属于担保公司。

那么,4%的月利率是高利贷吗?担保公司提供的《金融管理业务常识》称:“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但利率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只要不超过30%是合法的,就像银行利息一样,只要每月不超过5%的利息是合法的。”

然而,上述声明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根据央行4月6日公布的现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含6个月)内的年利率为5.85%,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年利率为6.31%。担保公司的贷款一般为不超过半年的短期贷款,私人贷款不超过基准的4倍,即不超过23.4%,不超过30%。即使按一年期利率计算,4倍基准利率为25.24%,月利率为4%,年利率为48%,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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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可以预付资金

与上述担保公司类似的操作方法不止一种。《国家商报》的记者已经得到北京另外两家担保公司的证实,它们的月利率在3%到5%之间。

“如果你急着用钱,我们可以给你两笔贷款,一笔是我们的短期高息贷款,另一笔是一个月左右就能还清的银行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为1~3个月。我们只需要看看房子,1~2天就可以下来。如果抵押财产有尚未还清的抵押贷款,月利率为5%。如果房产本身没有贷款,月利率为4%。”其中一家担保公司的一位姓黄的人说。

当记者问及是向担保公司借款还是向私人借款时,黄先生说:“是向私人借款。”关于是否向投资者支付5%的全部利息,黄先生说:“这完全是投资者的事,我们将与投资者核实。”

在另一家担保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在向银行借钱的同时,他们可以用公司自己的资金来预付货款,预付的利息是每月4.5%。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担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款的过程一般如下:将借款人的房屋抵押给担保公司,双方签订贷款合同,使借款人在短时间内获得提前还款。担保公司收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函后,取消与借款人的抵押,并将借款人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时,担保公司直接用银行贷款从担保公司扣除借款人的借款金额。

北京部分担保公司涉嫌变相放贷 贷款年息达48%

担保公司垫付资金时,借款人和担保公司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在担保公司提供给记者的《空白色贷款合同》中,甲、乙双方都是自然人,需要填写住所和身份证号码,所以看不出与公司有任何关系。合同中只规定:“计息方式从10天开始,每10天计算一次利息,在贷款发放前一次付清全部利息。”

至于担保公司如何直接扣划银行贷款,担保公司的张先生介绍说:“这种担保公司垫付资金的贷款方式一般是‘卡贷通’,我们可以拿在手中让客户偿还贷款。信用卡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一种可以多次回收的抵押贷款,相当于一张大额信用卡。如果你提取现金,你通常需要0.2%的现金。我们可以第一次免费为您兑现。”

专家称放贷是非法的

北京信用担保协会会长李诗琪在接受《商业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担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是合法的,但不得自行放贷。”担保公司直接吸收贷款资金和从事中间业务的性质完全不同。在民间借贷中做中间业务是可以的。关键取决于合同是如何签署的。”

关于高额“担保费”是否合法,李诗琪认为“无论利息水平如何,担保机构向外界贷款都是非法的。”如果收取担保费,贷款合同有贷款人和借款人,担保公司作为第三方。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原案文为“担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50%,并可根据风险和成本提高。”"

北京韩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表示:“在这起事件中,担保公司赚取了息差,寻找了不明身份的客户,并促进了业务发展。不管钱在谁的账户里,都是通过担保公司发放的,那么担保公司的行为就不是简单的担保,而是一种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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