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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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部门:
经市同意,我将向你们转发市公安局、卫生局共同制定的《关于维持医院及周边秩序的“平安医院”建设的一些意见》,请实际认真执行。
维持医院和周边秩序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几点意见
为了比较有效地维持我市医院内部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切实处理医疗机构执行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努力构建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确保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一、实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管理
(一)公安部门应当选举属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领导为驻地三级以上医院的保安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从事治安保安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办公室,由医院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间和办公设备,属地公安机关派遣警察上传,接受医院和派遣机构的双重指导,指导医院国防部门从事安全防卫工作,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公安卫生部门必须指导各医院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安条例》执行内部人防、物防、技术防设施建设。 制定并完全防止恐怖主义、防止破坏、防灾事故和集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计划,组织演习。
(四)医院聘用专职保安队员,建立健全的治保会、护理院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对医院大门、收钱场所、病房、会计室、仓库、放射源储藏库等重要部位的巡逻防止,立即加强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上的 必须在医院要点的要害和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视频监视设施,实现与公安机的相关网络。
二、实施综合整治,维持医院周边秩序
(一)公安、卫生部门必须建立新闻通报联合会议制度,定期拆除医院及周边治安警情,及时协商采取共同整治措施,明确安全防范要点,比较处理“平安医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公安、卫生、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始终开展全市性和区域性清点和打击整治行动,开展“医托”、“号商人”、“职业医骚”和非法经营、分发、发布虚假医药广告、全面打击整治 对就业混合的普通社会闲散人员,以教育指导为主。 必须坚决严厉打击先头分子、组织者和先头人物。
(三)公安部门加强医院周边流动人口、租赁住宅、饭店业单位的治安管理,及时开展专业的整理整顿行动,及时调查整顿各种治安隐患,坚决打击没有经营资格的“黑旅馆”,严惩其中隐藏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公安部门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调查力度,建立“确定案件、确定人员、确定责任”的案件解决责任制,优先
(五)公安部门必须完善医院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规划停车场,加强对人、车流量大的医院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建设,确保医院及周边道路的交通。
(六)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严格遵循殡仪业管理制度,各自负责,互相合作,坚决调查“黑丧”诈骗行为,依法规范和管理医院内部及周边殡仪业服务,不要维护广大患者和家属的权益
(七)民政、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弃婴、流浪乞讨人中危重患者和精神患者的救助制度,实行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比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助等工作。
三、妥善处理争端,防止矛盾激化
(1)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尽量减少医疗错误,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
(二)卫生部门敦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信访、医疗投诉等就业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解决程序、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在医院内部设立“医疗关系调整事务所”,医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患者家属 卫生部门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维持更和谐的医疗关系。
(三)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迅速的反应机制,在医院内停车,拉横幅,设置灵堂,堵住大门,对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事件行为,积极配合医院解决工作,尽快解决医院秩序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加强法制推广,应对涉医舆论
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以推广资料的印刷、标语的张贴、横幅的悬挂、固定推广栏的确立等形式,大幅度地使用/[///]主题语:公安医院的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标题:辽宁:关于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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