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e速贷”进展 依法逮捕涉案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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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网速贷款(五)”公告。公告显示,8月2日,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逮捕了郑(网速贷款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之一)。
以下是通知的内容:
2016年8月2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报请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郑·(网速贷款公司股东、董事之一)。
经过初步调查,e-quick贷款公司打着网络p2p的旗号,以自筹资金、设立资金池、发出虚假投标等形式进行非法的吸收存款活动。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郑利用公司股东和董事的身份,通过网速贷款平台以发行虚假标的的非法形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公安机关对网速贷款案件的部分受害者(投资者)进行了核实和登记,继续依法追查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违法所得,并将继续依法查封和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地追回受害者的损失。
标题:警方通报“e速贷”进展 依法逮捕涉案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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