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22人在云南受审:多次非法偷越国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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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1月28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包括段蔷和胡文启在内的22名被告涉嫌组织和实施跨境盗窃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公诉机关被告:2015年5月至11月,应禹城集团原执行董事长丁宁的要求(另行处理),被告段蔷、胡文启多次组织、策划、指导武文、刘戈的被告,具体负责安排司机和交通。陈、叶等16名被告人被移送孟连县孟阿港181次;两次转移到西盟县大黑山边境;西盟县宋岳镇边界;在勐海县转机到罗达边境5次。其中,被告人段发金通过与被告人李金春的联系,负责将陈、、叶等16名被告人运送至勐阿港的南卡河,然后用皮艇分批运送至缅甸佤邦邦康市边境。最后,被告段发金将他们运送到缅甸边境的邦康市。
陈、、叶等16名被告人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多次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私自进出皮艇、摩托车。情况很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告人李金春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告人陈、叶偷越国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盗窃国境的,应当进行刑事侦查。
在审判过程中,控辩双方都提供了证据,并对物证、被告人供述、现场检查记录和视听资料进行了质证。22名被告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该案将在另一天宣判。
此前,据《人民日报》报道,11月24日上午9时,被告人宋再清、孙以尧涉嫌非法走私贵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15日,被告孔、邵、、刘金海、(另行处理)为筹集雨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设立的东南亚联合银行的公积金,前往山东某公司订购加工了25120克、33510克不同规格的金条。2015年10月3日,被告人孔益尧传唤被告人邵、刘金海、到山东某公司,将所订购的1239条金条(合计125530克)装入安徽cyc663品牌的黑色路虎中,并开车到云南省景洪市与被告人宋再清会面。在宋再清的带领下,五名被告将黄金运往云南省沧源县。第二天,五名被告未经任何审批程序,违反了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并将黄金非法走私到缅甸。2016年1月7日,缅甸佤邦财政部将涉案财产移交普洱市公安局。其中,共有1205根金条(118530克)被五名被告移交并走私到缅甸(印有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
公诉机关称,2015年6月,被告宋在清为运送禹城集团员工过境普洱至缅甸,与禹城集团协调150万元资金,普洱华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该车作为运送禹城集团员工至缅甸的交通工具。同年6月至11月,被告宋在清多次安排人员和车辆非法运送虞城集团招聘的数名员工往返中缅边境。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五名被告在2015年5月和2月期间多次犯有跨国(边境)盗窃罪。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宋再清、孔以尧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走私国家禁止的黄金。数额非常大,情况特别严重。同时,在被告人宋再清的组织下,被告人还多次违反国家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宋再清犯走私贵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应予处罚;包括孔一耀在内的四名被告因走私贵重金属和偷越国境等多项罪名被判刑。
在审判过程中,控辩双方都提供了证据,并对物证、被告人供述、现场检查记录和视听资料进行了质证。五名被告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该案将在另一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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