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到反目:成商、太平洋争夺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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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年的临近,成都春溪路“中国第三商业街”的选址之争越来越激烈。业主方集团(600828)拟收回春熙路店,自行经营,出租方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百货”)拒绝离开。
谈判失败后,太平洋百货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等待审理。至此,太平洋百货与尚诚集团长达17年的合作关系已经到了“秉公办事”的关头。
“目前的情况是,我们没有想到它,我们也不想看到它。我们只希望尚诚集团能够尊重合同条款。”1月10日,要求匿名的成都太平洋百货高级管理层表示。
此前,太平洋百货与尚诚集团就宗福路店址合同进行了多轮低调谈判,但未达成一致。上个月,尚诚集团的一份书面声明公开了双方的分歧。
尚诚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如果在合同到期前,即2010年12月31日之前,与太平洋百货公司的合作不确定,则计划收回太平洋百货公司现有门店,自行经营。
一夜之间,关于太平洋百货离开成都春溪路商业区的各种传言突然出现,太平洋百货与尚诚集团的合作差距终于被置于放大镜下。
长达17年的合作关系已经告上法庭,业内人士认为双方存在利益纠纷,这也是百货行业传统租赁物业模式遭遇瓶颈的一个缩影。如今,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开始将自己的财产置于战略高度,并涉足商业地产。依赖租赁物业的零售商,如太平洋百货公司,在店面位置上遇到越来越多的尴尬。
谁违反了合同?
太平洋百货表示,该公司最近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尚诚集团继续合作至2014年12月31日,该申请已被正式受理。关于门店合同的争议,尚诚集团表示不便置评,将在结束后发布公告。
一边是当地的商业大亨,另一边是会念经的外国和尚。这两个家庭的故事应该从1993年开始。
当时,四川省成都针织品有限公司与香港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双方成立了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成都纺织有限公司提供部分场地使用权,香港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合作企业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也需要租用成都商厦的部分场地,并委托香港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后来,在上述合伙人中,成都针织纺织公司变更为尚诚集团,另一方由香港太平洋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最新修订的合作合同条款,尚诚集团与太平洋百货公司的总合作经营期为21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0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第三阶段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每一阶段结束前,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下一阶段的合作将暂停。
2010年12月31日是双方第二阶段合作的最后期限。然而,经过多轮谈判,仍然没有一致的结果。
太平洋百货透露,区别在于两家公司无法就第三阶段收入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因此,尚诚集团提议在第二阶段合作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暂停与太平洋百货的合作,清算合资公司,收回目前由太平洋百货经营的门店场地。对于太平洋百货公司来说,这是不可接受的。
太平洋百货位于成都最繁华的春熙路商业区,优势明显。虽然百盛失去了春溪路,但其年净利润轻松超过1亿英镑。此外,凭借春溪路商业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太平洋百货在成都的业务在过去的17年中稳步扩张,先后开设了马尔玛店和太平新馆。
太平洋百货说:“虽然对第三阶段合同没有达成共识,但尚诚集团将2010年12月31日确定为合作终止日期是不正确的。”“三个阶段的合作是指利益分配,双方的合作经营实际上将终止至2014年12月31日,营业执照中的经营期限也是如此。尚诚集团不能违反合同单方面收回财产。”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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