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沃尔玛为何一到中国就“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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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跨国零售巨头的商业地位与拙劣的“价格标签把戏”形成鲜明对比,不仅极大地消耗了他们的社会公信力,也颠覆了人们对这两个传奇企业的公共道德想象。
据当地消费者反映,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部分城市的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连锁店存在虚假原价、低价吸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价格标签等欺诈行为。NDRC已指示有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这些超市依法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这两个跨国零售巨头的商业地位与拙劣的“价格标签把戏”形成鲜明对比,不仅极大地消耗了他们的社会公信力,也颠覆了人们对这两个传奇企业的公共道德想象。
由此产生的问题是,缺乏社会责任感、轻视甚至戏弄消费者的企业只能被市场唾弃。两大商业巨头的发展历史也表明,价格欺诈并不是他们成功范例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敢这样做?是什么样的诱因导致了现代版的“橘子生在淮北是苦的”?
一方面,正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商业环境培养了两家巨头与以往不同的商业惯例。家乐福和沃尔玛习惯于没有同级别的竞争对手,他们习惯于享受优惠政策照顾。这两点足以让企业骄傲自大,降低对消费者利益的应有尊重。另一方面,在建立消费者主权方面的拖延导致了两大巨头对消费者的懈怠。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成本很低,而维护个人消费者权益的成本又太高时,这种懈怠很容易发展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跨国企业巨头不怕涉水欺诈的事实证明,在利益诉求面前,成功企业的品牌效应和内部规范并不是保证市场秩序良性运行的可靠屏障,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依靠外部监管的有效性。跨国巨头和本土企业都是如此。在家乐福和沃尔玛被行政监管纠正的同时,也有必要问一问:当地企业是否处于类似的经营环境中?你经常欺骗消费者吗?
消费者明显的弱势地位决定了类似的商业欺诈是一个高概率事件,这一点已经被经验和常识多次证明。这一次,家乐福和沃尔玛受到了惩罚,这只不过是再次揭露了行业中的不良规则。一个不利于消费者的市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不良规则的通过,不管企业的性质如何。
从这个角度来看,当这两个外国巨头受到惩罚时,幸灾乐祸是没有意义的,把它作为改善消费环境的一个警示是有价值的。这不仅需要政府监督到位,还需要法律监督跟进。这样,消费者才能真正用脚投票,才能体现市场的净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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