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部分金矿无证生产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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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的杂志收到一则报道,说河南省嵩县酒仙镇伊河两岸非法开采金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造成多人死亡。此外,金矿采用国家禁止的堆浸和池浸方法,严重污染了黄河支流沂河,对下游饮用水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中国质量里程的记者发起了相关调查。
1月15日,记者沿着洛栾(洛阳-栾川)高速公路进入嵩县,随后又前往蛇里沟、水牛沟和大张沟。当地村民带领记者通过土路进入黄金矿区。记者注意到一大堆高黑灰色的矿渣堆在土路的一边。"山前积渣的地方是金矿生产厂."据记者了解,该金矿属于洛阳济源矿业有限公司..
“金矿不好。”
附近水牛沟的村民云菲告诉《中国质量日报》(China Quality Miles)记者,像小山一样的矿渣用氰化钠处理,“氰化钠溶解矿石”,炼丹术有“许多程序”,而炼丹术产生的废水“排入下面的河流”,“这里的地下水不能食用”。记者注意到十几米外的渣堆里露出一根粗水管,白色的废水不停地流出。云菲说:“当它在夏天生产时,味道很好。现在是冬天,基本上听不见。”但他明确表示,“现在也在开采金矿。”
负责“看山”的村民王秋君也证实了这一点。他承认用氰化钠提取黄金受到严重污染,氰化钠渗入地下,这是“非常有害的”。
但事实上,这个金矿涉嫌非法生产。记者在《嵩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洛阳姬塬矿业有限公司何谦金矿舍里沟矿区建设工期的通知》中看到,嵩县安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矿进行现场检查后,该矿仍有部分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为使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达到验收标准,为县域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经研究同意延长矿山基本建设期限,“矿山基本建设从2010年4月19日延期至2011年2月18日”。
通知还强调,在基本建设期间,只能进行项目各系统的基本建设,不得以建设为名进行非法采矿活动。否则,将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项目完成并经专家批准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村民们正在谈论污染
为了查明真相,记者想去看看山顶的采金场,但被村民以“有危险”为由拦住了。在半山腰,记者看到了几个白色山坡般的“瀑布”。在山坡下,有一个开阔的地方,有大堆的土壤和许多插在上面的白色水管。"就是在这里,黄金被氰化物的池塘提取出来,这个池塘离沂河很近."据记者目测,这里到沂河的距离只有500米。记者还看到土堆下有五颜六色的布条,知情的村民说,五颜六色的布条下有一条排水沟,方便排水。
记者了解到,堆浸和池浸是一种低成本的炼金方法,即将氰化钠溶液倒入含有金矿石粉的水泥池中进行化学反应,然后从流出池的溶液中提取金,重复提取后将废渣倒入池中。氰化物是一种不易分解的致癌物质。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用这种方法提取黄金。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的规定,混汞提金、小池浸金、小堆浸金和小冶炼金等工艺都是国家禁止和淘汰的落后产能,应予以取缔。
数据显示,从30吨低品位金矿中只能提取1盎司的黄金。一个环可以产生30吨有毒废物。一茶匙2%的氰化物溶液足以毒死一个人。氰化池采金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水一般储存在废水池中。“一旦下大雨,河水就会暴涨,从废水池中溢出的氰化物废物将流入水系统,对环境、野生动物和附近的村庄造成致命的后果。”因此,人们常说:“黄金开采是世界上最肮脏、污染最严重的行业。”
据村民们说,当地的金矿“一般每吨产三四克黄金,这很好。”
在随后对嵩县环保局的采访中,环保局的一位副局长说,国家对尾矿库的安全有特殊的管理规定,“所有企业都有”。近年来,嵩县加强了污染控制,一些矿山可能出现问题。他强调,去年嵩县环保局仍是“先进单位”。
然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嵩县水利局的一位副局长认为,从黄金中提取的氰化物确实污染了当地的地下水。
三起涉嫌隐瞒的生产事故
在中质迈尔斯记者的调查中,一些村民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称济源矿业有限公司也涉嫌隐瞒三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宋县白村苗壮组村民王学礼、宋县九仙村七组村民傅红曲、栾川县蛟河乡东坡村桃林组村民刘闲。
记者走访核实了这一点。
在嵩县白村,的妻子告诉记者,确实已经去世,这发生在今年农历四月,留下两个女孩,最大的15岁,最小的6岁。因为这是一个“私人矿山”,它总共损失了26.5万元。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私人矿山”实际上是济源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山资源由个人承包。承包商的成立是为了与王学礼的家庭“有点关系”。
梁玉嵘向记者出示了“赔偿协议”。
在梁玉嵘在《中共旧县委手稿》中所写的《补偿协议》中,甲方是梁玉嵘,乙方是高建。补偿协议的内容是-
“2010年5月25日上午,甲方梁玉嵘的丈夫在乙方承包的矿井工作时不幸遇难,经与白庄村委会干部王新礼协调,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赔偿甲方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万元)。
该款项分两次支付,本协议生效时,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人民币一万元;剩余的二十五万五千元(255,000元)应于2010年5月26日上午10: 00前全额支付,逾期支付3%的违约金。
乙方付清款项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再追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在傅继成蓟县的老县城里,70多岁的傅宏渠的父亲叹了口气。"如果红河还活着,它今年已经37岁了."老人悲伤地告诉记者,2007年中秋节后的第五天,也就是农历8月20日上午9点,傅红渠在矿井里,留下了两个孩子,最大的19岁,最小的8岁。“一共损失了5.8万元,由全乡协调,家里的大哥(傅宏渠的大哥)参加了协调,损失多了,损失少了……”接着是一声长长的叹息,“我原本想工作挣点钱……”
关于栾川县蛟河乡东坡村桃林组村民“刘闲”,知情村民提供了加盖“洛阳济源矿业有限公司三鑫矿业分公司”和“嵩县公安局旧县派出所专用账户”的“证明”复印件。该证明的内容如下:“2009年10月20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栾川县李顺工程有限公司刘少华施工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刘闲(身份证号:栾川县蛟河乡东坡村桃林组xxx),在洛阳济源矿业有限公司三鑫矿业分公司唐力沟矿区556井工作时,在下班时被打死。”存款日期为2009年12月23日。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嫌隐瞒金矿基建期间三起事故...当地主管部门是否了解济源矿业有限公司的情况?
嵩县安监局副局长严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对这些生产事故“不是很清楚”,但他拒绝向记者介绍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而是反复要求记者“了解”。当记者报道三名遇难者的名字时,“王学礼”、“傅红曲”和“刘闲”,严萧冰说“我不知道”和“我不知道”。
记者调查了三名受害者的情况。还有其他类似的情况吗?它会再次发生吗?谁该对此负责,一切仍是个问号。将跟进中国优质里程。
标题:河南嵩县部分金矿无证生产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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