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家乐福陷“价格欺诈门” 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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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2月10日电吉林省物价局副局长田峰10日表示,长春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新民店在近期的商品促销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该店被吉林省物价局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自今年年初以来,家乐福在mainland China几个城市的门店因价格欺诈受到处罚。家乐福的“价格欺诈门”吸引了各方的关注。
据田峰介绍,吉林省物价局在对长春家乐福新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店2011年1月21日至2月6日举办的“除夕夜”活动中,有三款促销产品:“七色狼(002029)男士全棉卧式时尚内衣”、“三款保暖棉加厚圆领长袖男士内衣”和“三款纯棉立式舒适V领长袖女士内衣”
田峰表示,家乐福新民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决定对该店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店在处罚发出后15日内缴纳罚款。
10日,记者来到家乐福新民店,看到三条虚假原价促销内衣都没有下架,只是从原来的“年货区”调整为“清仓处理区”。据店里的服务员说,这三种内衣现在都是“倾销品”,而且价格已经降低。至于这三种商品的原价,服务员都说不清楚。
田峰表示,吉林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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