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均案3月2日开庭 牵出13年前长虹营销激战
本篇文章716字,读完约2分钟
范德军,1998年四川长虹金融诈骗案(600839)的实名记者,将于今年3月2日在四川省绵阳市公开受审,此前他在各省被拘留10个月。 2010年初,范德军独家向《中国商报》披露,四川长虹1998年的财务报表涉嫌欺诈。通过范德军提供的证据,指出四川长虹涉嫌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在旺季重复记录销售收入,将销售收入夸大50亿元,并利用该利润数据骗取1999年配股资格。这件事一经披露,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0年5月21日,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同时公布了调查结果:四川长虹1998年没有任何财务欺诈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存在偷税漏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但是,上述两个部门的回复并没有回答一些问题:四川长虹1998年的财务报表显示,重庆百货大楼(600729)年末应收票据为6.658亿元。重庆百货当年的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只有9494万元。两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完全不一致。此外,年报显示,为四川长虹开具4.658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的上海盈达商业公司也指出,其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只是为了帮助长虹实现销售目标,并没有真正的销售和仓储。上述两个部门在答复中对此进行了解释:在调查过程中,有些文件和资料无法核对。
其次,上述两个部门的陈述与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四川长虹为金鑫公司虚开发票1327.6666万元,为邵东公司虚开发票1646.8076万元的描述相矛盾。
就在四川证监局和四川国家税务局宣布调查结果的前一天,范德军在江苏被拘留。此后,四川长虹向媒体公开披露,范德军损害了长虹的商誉。然而,范德军的妻子张立涛表示,最终起诉书中的指控是“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范德均案3月2日开庭 牵出13年前长虹营销激战
地址:http://www.sac-csic.cn/syxw/8516.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