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24小时成功破“12·31”百万现金抢劫案
本篇文章906字,读完约2分钟
2010年12月31日,长沙县一家水泥厂的收银员被抢走数百万元现金,四名嫌疑人全部被捕,大部分赃款被追回。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长沙市公安局1日下午3时发布消息称,2010年12月31日上午8时40分,长沙县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沙县江北镇银山台村银山台水泥有限公司2号门营业部外,几名歹徒持枪、持刀从该厂出纳李等人手中抢走现金1080668元,并驾驶一辆红色男子摩托车逃逸。
此案引起了公安部和湖南、长沙公安机关领导的重视,指示他们尽最大努力尽快查处此案,并迅速组织成立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通过初步调查,工作队掌握了现场三名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并确定了调查方向和范围。
经过深入调查,2011年1月1日上午8时,项目民警在长沙县兴沙镇和淳化镇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光(31岁,长沙县淳化镇)和付鹏(32岁,长沙县)。9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莉(30岁,长沙县江北镇人)于10时被捕。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陈光、彭凤富、陈勇、张莉合谋实施抢劫。张丽萍在江北镇银山台水泥厂拉水泥。在工作中,他发现工厂的第二销售部门每天都收到大量的现金,而且时间是固定的,以防止松动。
后来,张莉向陈光、彭凤富、陈勇等人提供了信息。2010年12月29日晚,陈光、彭福富、陈勇三人约定在31日实施抢劫。31日上午8时,三人携带自制钢珠枪、水果刀等工具作案,逃至江北镇银山台水泥厂二门,伺机作案。当天上午8点40分左右,银山台水泥厂的出纳李等人带着1080668元的货款返回了厂部办公楼。三名犯罪嫌疑人开始作案,陈光和陈勇实施了抢劫。彭凤富负责回应。他们成功后,三个人迅速逃离了现场。
长沙市公安局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年12月31日的抢劫案发生后,24小时内破案成功,赢得了新一年的第一场硬仗,为深入打击飓风增添了不少色彩。
发言人还对犯罪分子说:“不要伸出你的手,如果你伸出手,你会被抓住的。”春节将至,省市人大和CPPCC的“两会”即将召开。长沙警方建立了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侵犯财产犯罪,不遗余力地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省会城市的和平稳定。(结束)
标题:长沙警方24小时成功破“12·31”百万现金抢劫案
地址:http://www.sac-csic.cn/syxw/9567.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