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伍德被指伪造股东签名 原副总状告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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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斯伍德被控伪造股东签名,前副总裁四次起诉发行人,吴予以否认
罗全南说:“科斯伍德伪造了我的签名,侵占了我的股份,我不会放弃。”
“罗全南离开东吴染料时,已经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名字是他自己签的”,发行人科斯伍德董事长吴贤亮的父亲吴在接受《金融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刚刚打官司的吴,可能从来没有想到,罗全南和还在暗中较劲,还没有放弃拿回股份的念头。
罗全南是科斯伍德的前身大东洋油墨的副总裁。公司成立时,他持有大东洋17%的股份。现在,在科斯伍德的招股说明书中,罗全南只是一个起诉该公司的路人和小丑,现在他一无所有。
李文明的经历与罗全南相似。他曾经是大东洋油墨的副总裁。在股权消失之前,他持有2%的股权。现在,在考斯伍德的招股书中,李文明只是匆匆而过,经过之后不留痕迹。
被诉主体苏州科斯伍德油墨有限公司1月18日成功出席会议,并计划融资1.75亿元建设一个油墨项目。其控股股东,33岁的吴贤亮和34岁的吴,就在眼前。
经过几年的耕耘,一旦上市,有些人是快乐的,有些人是悲伤的。
伪造的签名导致创始股东17%的股份被空蒸发?
本案的焦点是罗全南的签名是否属实。罗全南起诉发行人伪造其签名,吴坚决予以否认。事情应该从吴1994年创作的《染料》说起。
科斯伍德,原名大东洋油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大东洋油墨由东吴染料出资,但股东姓名为吴(现任中远集团董事长)之子吴贤亮,以及当时东吴染料的一批高管。
1994年东吴染料成立时,罗全南是上海吴邀请的技术副总裁,为东吴染料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吴贤亮持股50%后,罗全南持股17%,排名第二,出资170万元。
罗全南告诉《金融周刊》,大东洋的建立是吴贤亮之父吴的主意。2003年初,我儿子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我父亲想注册一家新公司让他儿子负责;同时,吴还邀请东吴染料的部分领导与吴贤亮一起,以分红的形式创作了《大东洋墨》。当时吴是染料厂的厂长。
因此,罗全南认为,他当时在大东洋的170万元投资,相当于他在东吴染料多年工作积累的分红,他理应享有这17%的股权。然而,2004年9月,大东洋油墨的一次股东大会决定让本应处于初创阶段的大东洋油墨进入股东变更和股权集中的资本博弈。
根据招股说明书,股东会决定将大东洋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吴贤亮、罗全南、孙等9名股东所持大东洋油墨的全部(部分)股份被大东洋油墨以每股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
减资后,吴贤亮从50%提高到68%,罗全南从17%提高到零。对于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1元/股回购一事,罗全南愤怒地对《金融周刊》记者说:“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决议上签字盖章,也从来没有收到过170万元的回购款。有人在伪造我的签名。”
然而,在股东李文明提供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股东出资转让明细表及签字表》中,《金融周刊》记者看到罗全南转让170万股股份的签字令人印象深刻并加盖了公章。
然而,罗全南告诉《金融周刊》记者,“罗全南”不是他本人签名的,也不是他本人盖章的,他对此一无所知。罗全南的律师张先生也告诉《金融周刊》记者,他们已经要求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罗全南本人并没有签名。
另一位在2004年签名时在场的当事人李文明也表示,“罗全南的名字不是他自己签名的,而是应该由一位办公室职员签名的。”至于我自己的印章,李文明说:“明细表上所有的股东印章都是公司刻的,样式和样式都是一样的,公司也是负责印章的。”
但是,罗全南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吴的认可。吴告诉《金融周刊》记者,罗全南于2003年离开东吴染料,并在离开时签署了一份协议,其中包含他本人对股权转让的态度。
签名的真实性自有其道理,但在遥远的过去,公平只是写在纸上的数字。在黄银川、张铮、周建华以及曾经在吴栋染料和大东洋油墨工作过的人,离开吴栋染料可能成为他们一生的记忆。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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