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游细则要求个人提供财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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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6月21日,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透露了赴台个人游实施细则。20岁以上的成年人必须提供5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或财产证明、年薪证明和其他个人赴台旅行的财务证明。
房地产许可证可以作为财力的证明
北京、上海和厦门是大陆居民个人赴台旅游的首批试点城市。目前,三地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了经营资格,居民只能通过这些旅行社办理赴台手续。
昨天,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一次采访中首次披露了他个人台湾之行的细节。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内地游客有两种类型:第一,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房地产、存款或信用卡额度等财务证明;第二,18岁以上的大学生无需提供经济来源证明。
财政资源的所谓证明可以有三种形式,其中一种可以得到满足。首先是房地产许可证;第二种是新台币二十万元(约人民币五万元)或以上的存款证;第三种是年薪55万元以上的证书。此外,内地游客需要提供一名在内地的亲属作为紧急联系人。
非法拘禁将被遣返内地
此外,细则还强调,大陆居民在台湾的个人旅游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延期的,应及时向台湾旅游协会报告,事后自行退回。
神州国际旅行社市场部主管郭说,如果游客超过15天,可以申请延期7天。
新修订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管理办法》规定,非法在台居留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遣返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同时,增加“不危害国家安全”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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