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资金存管“紧箍咒”来临或引发行业“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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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8日和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分别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同业拆借资金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日前,据报道,银监会制定的《同业拆借资金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各银行。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一旦该指引正式实施,将掀起p2p平台的退出浪潮。
P2p存管模式“改变”
据悉,《指引》明确了p2p平台的托管条件,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在工商注册地的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健全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审计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和其他五项具体条件。
关于对存款人的要求,《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应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具体要求包括:设立一级部门,专门负责同业拆借的资金存管业务和操作,该部门的设置能够保证存管业务操作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和安全高效的点对点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审计监控和风险控制体系;有能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结算支付;申请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然而,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大部分网上贷款平台在两个项目之前,即地方监管部门备案和电信业务许可,并不满意。据一些业内人士称,目前,中国很少有平台能够满足这些要求。主要原因是,尽管监管部门多次提出网上贷款备案问题,但由于目前没有切实可行的程序,很难获得电信营业执照,因此尚未落地。业内获得许可的p2p平台非常少。可以看出,目前大多数平台不符合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要求。显然,从这个意义上说,征求意见稿的最终落点还需要包括其他文件,如银监会发布的《同业拆借市场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或者引发第三方支付“退潮”
值得一提的是,在《指引》中最令业界惊讶的是,“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办,也不得委托网上贷款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为开立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据悉,目前银行与网上贷款平台之间的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即银行直接存管、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直连是指p2p网上借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渠道,直接存管是平台与银行之间最常见的资金存管合作模式。银行一般为平台开立存管账户、投资者和借款者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准备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
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银行开立平台存管账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作为技术支持,提供资金结算和所需的终端设备。
一位网上借贷的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必须退出网上借贷支付市场,而之前讨论的联合存管的折中路线无法实施。“可以看出,监管要求已经明显超标。届时,随着平台成本的增加,无疑会增加平台的负担,加速小型平台的洗牌。”该消息人士表示:“由于上一次监管意见稿保留了18个月的整改期,网上银行存管机构通常会保留整改期,以促进银行系统及其连接平台的发展。”
因此,业内普遍认为,如果《指引》得以真正实施,p2p行业将迎来大规模的“退潮”。“按照指引的要求,银行将来能够掌握网上贷款行业的资金平台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这也有利于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然而,一旦上述数据被披露,无疑将大大增加p2p平台的运营成本。这是对平台强度的测试。如果你不想披露数据,你只需要以一种方式退出。”
“一旦按照上述要求公开披露,行业内将会有进一步的优胜劣汰。高逾期率和不良率的中小平台将面临巨大挑战甚至被淘汰,而逾期率和不良率在可控范围内的平台将进一步被市场认可。”业内人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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