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试点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 新增集资诈骗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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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网上理财8月29日: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天津高院近日发布了《关于扩大收费标准和处罚种类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在全市法院开展了扩大收费标准和处罚种类的试点工作。
这八项新罪名是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普通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的15项普通犯罪的基础上增加的。新增犯罪有:危险驾驶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罪等。随着过去15项标准化量刑指控的增加,标准化量刑指控的数量增加到23项。同时,缓刑和罚金刑被纳入量刑规范化的范围,即八种新犯罪的量刑规范化规定涵盖了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和罚金刑四种刑罚的量刑标准和规则。
据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调查,在全国法院一审刑事案件中,有8项新指控的案件数量位居前30名。此外,原15项罪名被纳入量刑规范化的案件数量,占我国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近90%。
据了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要求试点法院在审理8起新增犯罪案件时总结经验,为下一步修订完善《指导意见》打下坚实基础。
标题:天津法院试点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 新增集资诈骗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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