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首例维权案 房金所诉新浪商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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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行业出现了新的商号权保护案例,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由于对方涉嫌不正当竞争,金芳学院共同起诉新浪、易居(中国)和新居金融。原告要求新浪立即停止使用“金芳学院”一词作为被告及其他侵权行为的简称,同时公开澄清并道歉,赔偿“一元”。该案于2015年3月4日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据悉,深圳金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金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金芳学院”)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6月成立,是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金融信息服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芳学院成立之初,就开始以“金芳学院”的名义开发金融服务平台,并开展日常运营活动。
2014年7月18日,新浪等三名被告推出了一个名为“金芳学院”的网站,其主要业务是房地产金融服务。
记者查阅了本案的相关材料,发现金芳在域名注册、网站备案、系统开发和网上交易方面都比被告早。原告方金锁域名(www .方金锁)于2014年1月14日注册,被告域名(www.fangjs)于2014年2月24日注册;原告名为“金芳学院”的网站于2014年3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被告名为“学院”的网站于2014年6月备案;原告芳芳金研究所网站0.9版平台于2013年12月26日开发,而被告网站主体此时尚未建立;当原告方正金研究所网站1.0版平台长期正式上线时,被告由新浪(NASDAQ: Sina)、易居中国(E-House China)(NYSE:eJ)和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共同打造的“中国首家互联网房地产金融平台”,仍是“敬请期待”。
据金芳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芳学院成立之初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各种资源进行宣传推广,在房地产金融服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认可度。“被告是指被告通过‘金芳研究所’向公众公开,这是一种篡夺我们对‘金芳研究所’的好感的行为。如果我们的公司不反击并放手,那么“金芳研究所”这几个字所承载的商业利益和价值将与我们公司的未来毫无关系,我们在这方面的长期投资也将失去。”上述负责人说。
上海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位知名律师告诉记者,合法注册的企业名称及其主要识别标志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方金锁注册的域名“方金锁”和方金锁开通的网站,以及预先开发和推出的金融平台,均以公司名称“方金锁”合法命名。被告擅自自称“金芳学院”,并以金芳学院的商品名作为其网站和平台的名称,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足以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
标题:互联网金融首例维权案 房金所诉新浪商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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