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证券”:从试验到量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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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马云和他的团队应中国证监会的邀请,参加了中国证监会创新部的首次系列前沿讲座。马云是否是中国的“互联网加教父”在业界一直存在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马云和他的阿里巴巴集团已经是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代言人。
马云进入中国证监会只是中国证券市场欢迎和拥抱互联网的一个缩影。
2014年初,当郭进证券(报价600109,咨询)与腾讯合作推出“佣金宝贝”并设定佣金率为“12000”时,证券市场一片哗然,经纪业务开始价格战。然而,一年后,55家证券公司开始了网上证券业务试点,“网上加证券”正从试点进入量产阶段。
“网络经纪”时代即将到来
去年年初,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高证券期货服务竞争力”。中国证监会随后将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发展提上日程,并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和推动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2014年4月4日,中信证券(600030)、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华创证券六家证券公司首次获批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互联网金融对证券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尤其是它将直接影响证券业的传统经纪业务、财富管理和产品销售。前者仍是证券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后者是一个重要的创新和发展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万建华在随后的券商创新大会上表示,未来几年,互联网金融将继续推动证券业更加注重客户体验、关注客户,弱化网点功能,加快金融脱媒,逐步改变金融证券业的传统边界和竞争格局。
2014年9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证券公司名单的公告》。除上述六家券商外,中信证券、广发证券(报价000776,咨询)、海通证券(报价600837,咨询)、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鑫证券(报价002736,咨询)、兴业证券(报价601377,咨询)、华泰证券(报价6000、
2014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二号”名单,包括财富证券在内的10家券商获准试点;12月26日,“三号”名单再次公布,包括华宝证券在内的11家券商获准试点。2015年3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四号”名单,包括财大证券在内的20家券商获准开展网上证券业务试点。截至目前,已有55家券商获准开展网上证券业务试点。
开发时标准化
对于传统企业来说,互联网具有“放大”的功能——有利也有弊。对于网上证券业务,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严格的监管是在鼓励的同时进行的。
证监会发言人戈登20日表示,鼓励证券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鼓励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战略,与互联网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商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同时,他们也非常重视利用互联网探索业务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合规性和信息安全问题。
3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了《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指引》对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系统性和可用性提出了若干要求。
所谓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是指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开放网络、其他开放的公共网络或开放的私有网络基础设施,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和服务的信息系统,包括证券公司的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软件、数据、专用通信线路和客户软件。
《准则》很详细,并对各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这方面,一些市场参与者解释说,对互联网证券业务的监管政策正在收紧,并增加更多的限制。
特别是第五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在网上证券服务器上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提供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证券交易指令必须在证券公司控制的系统中全程处理。
这一规定引起了市场参与者的不同解释。有人认为第三家没有获得经纪许可证的机构是空,合作模式遇到了制度障碍。也有观点认为,监管的收紧意味着互联网证券业务的主体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然而,戈登20日明确表示,为规范证券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合作,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证券业务健康发展,证券业协会修订并发布了《指引》。
“目前,市场上有部分第三方机构不具备业务资格,通过与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对接,间接开展证券经纪、投资咨询等业务,保留投资者交易委托信息。”戈登表示,这种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业务资格管理、交易委托和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中国证监会和自律组织对标准化工作给予了及时关注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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