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三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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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是产业改革的先导。在中国整体经济形势全面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业的转型升级就是金融业的转型升级。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金融业的生态圈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将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业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要完成以金融改革为先导、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伟大历史使命,网络金融必须成功应对三大战役。这三大战役是:信息革命+金融革命+法律革命;相应地,有三种专家:信息技术专家+资产定价专家+产权法律专家。
信息革命
目前,信息技术之战正受到各行各业的关注和发生。在个人电脑互联网打开了数字世界的大门之后,信息技术的第二次革命——互联网移动性使得网络和传统产业的跨境整合成为可能。数字化正逐渐渗透到传统产业的各个方面。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跨境融合的产物,是金融服务从比特到原子的转变过程。信息技术专家正在引领一场互联网金融信息革命,颠覆人们对传统金融业务的认知。
这种颠覆首先表现在金融交易媒体上。在信息革命下,传统的支付方式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数据将成为金融的核心资产,这将动摇实物货币的地位。据艾瑞咨询数据,2014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80767亿元,同比增长50.3%。数字货币正在成为金融交易的中心。基于金融交易媒介的变革,网络金融业务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和覆盖面广的特点。
低成本主要表现在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互联网金融将金融服务从线下的实体渠道转移到在线渠道。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网点的日常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节省客户在家办理业务的时间成本和相关费用。此外,互联网平台使信息更加开放,打破了信息壁垒,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金融机构利用金融信息垄断产生的交易成本。高效率主要表现在金融业务效率的提高。互联网金融依靠大数据和云计算来高效地处理信息,而日常业务编程将极大地提高业务处理速度。银行将真正实现大规模生产,成为“金融工厂”。覆盖面广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在时间、数量和地域上的拓展。互联网金融将金融业务从线下转移到了网上,成功打破了空.传统的服务时限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金融机构存在于每个人的手机终端,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未来,我相信会有更多的金融服务转移到网上,互联网金融将继续扩大服务范围,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信息技术专家已经开始出现,以英美烟草公司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正在不断影响我们对金融领域的传统理解。凭借丰富的在线资源和互联网思维,他们使金融信息的形式更加开放,内容更加丰富。
金融革命
金融运动是资产定价方式的一次根本性变革,是指从经验法则和定性分析向系统法则和定量分析转变的过程。越来越多的资产定价方法将依靠系统科学的定价模型来生成价格,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将通过大数据得到充分展示。
资产定价的核心理论是sdf(随机贴现因子)框架。该框架的核心思想是根据现有的信息集对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贴现。传统资产定价的信息集仅限于企业财务报表、市场表现等数据,且往往长期发布且不具有动态性,这使得资产定价在信贷资产和证券资产的实际定价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在信贷资产定价方面,中小企业贷款和消费信贷给银行贷款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主要信用评级难以量化、主要行为难以监控、抵押资产价值较低。在贷前工作中,中小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信息数据,银行也不能准确地给中小企业的资产定价。在贷款过程中,由于动态信息不佳,银行无法及时调整贷款人的信用评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借款人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在贷后工作中,抵押资产是控制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和消费信贷抵押品的价值较低,最后一道防线也很薄弱。网络金融可以极大地提高信贷资产信息集的完整性和动态性。阿里安金融和京东白条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通过量化手段分析更准确的主体信用评级,能够第一时间评估主体信用状况。未来,商业银行应借鉴互联网信息模型,结合资产定价专家的专业分析,大大提高资产定价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同时,更多的资产将能够实现金融定价。
在证券定价方面,传统资产定价模型中的信息集来自报刊等公共机构,大多是单向渠道信息。在这个信息集下建立的资产定价模型中有许多无法解释的金融异常。市场的有效性受到质疑。行为金融学试图添加心理因素来解释这些异常现象,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互联网的出现模糊了信息发布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的界限,信息已经从单向的转变为单向和开源的结合。最新研究表明,开源信息包含内容意义(如人们的心理和情感等)。)这是传统单通道信息所不具备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资产定价专家将对互联网提供的各种信息、信息集和定价因素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不断完善资产定价模型。金融异常将被削弱,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将得到加强。这将提高证券价格信息反映的完整性,加快证券价格的反映,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环境。
法律革命
法律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基石,产权是金融交易的源泉。只有在产权界定清晰、产权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才能创造金融资产、定价资产、创造资产交易市场。网上金融交易在中国的合法设立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要想通过法律革命完成改革,就必须将产权市场融入网络金融,树立网络契约精神。
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的p2p平台是产权交易问题激烈爆发的地方。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网上金融交易的产权首先体现在产权登记上。中国大部分p2p平台的产权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大部分参与者都在同一个实际控制者之下。这种产权结构增加了资产的风险。其次,它体现在对违反债权的追索权上。根据我国法律,如果债务人未被告知债权转让,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在p2p平台下,债权转让已经在投资者之间进行了多次,几乎没有通知债务人,因此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这也增加了投资者债务违约的损失。最后,在诉讼名称问题上,如果债务人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自行提起诉讼。参照银团实践,此时是否采取法律行动由多数债权人决定,但p2p债权人专业性差,数量分散,实践操作难度大。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未来互联网金融应该将产权登记从线下转移到网上,从而使产权交易的主体更加清晰。同时,结合网上产权交易的特点,完善相应的产权法律法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交易模式将不再局限于p2p平台。丰富网上交易的产权类型,创新交易模式。如何保护产权,建立科学的网上产权交易法律制度,将对网络金融的法律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标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三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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