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或面临整顿和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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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提出了12项禁止行为,如不吸收公共存款、不筹集资金建立基金库,以及不向贷款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严禁打着网上贷款的旗号非法集资。征集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16年1月27日。
业界对此反应积极。金融研讨会主席魏伟认为,此举是为了重申网上贷款信息的中介地位,强调“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理念。财务管理公司(Financial Management)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范预测,《征求意见稿》可能会导致行业在业务合法性和合规性方面的整改和新一轮洗牌。
本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点对点贷款是公众知晓的p2p个人网上贷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上贷款机构有2612家,融资余额超过4000亿元。随着平台的快速发展,问题也不断出现,问题平台超过1000个,约占整个行业机构总数的30%。规范信息中介在同业拆借中的业务活动,促进同业拆借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是必然的。
为了规范网上贷款的发展,今年7月,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总体而言,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是央行要求的细分。它在投资者教育和信息披露方面有着深入的规范,并在银行资金保管和中央网上贷款数据系统方面留下了进一步标准化的空。确定网上贷款行业“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行为监督是主体,制度监督为辅;坚持底线思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贯彻“分工协作、协调监管”的总监管原则。
监管规则明确了信息中介的定义。魏伟说,“强调网上借贷平台的主要业务是提供信息服务。需要承担信息披露责任,但不承担贷款违约风险;监管规定还明确了贷款人应承担的义务,即贷款人应具有投资无担保金融产品的经验,熟悉互联网,并要求贷款人承担因借款而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损失。监管规则对借款人、平台和贷款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承认风险的客观性,要求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承担风险,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沈磊认为,在一些大平台相继出现问题后,《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增强网上贷款行业的信心,扭转外界不良舆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无论监管规则是如何制定的,作为一家严格自律、希望长远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都应该努力提高自身实力。”魏伟说道。金融工作室是香港上市金融公司中国信贷全资拥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并宣布将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万元。今年9月,金融研讨会与尚辉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合同。
有业内人士表示:p2p行业之前的野蛮发展正是因为没有门槛,曾经有过“恶钱赶走好钱”的现象。据统计,在业内2600多个平台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能够提供专业验资报告的平台不到100个。据网上贷款之家统计,业内已有70个平台与银行签订了存管协议,签约率仅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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