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应互联网金融监管:支付宝限额只是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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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将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简介: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是为了抑制创新还是防范风险?备受关注的《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何时出台?
昨日,央行相关负责人就网络金融监管热点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鼓励网络金融发展创新的思路不变,将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
关键词:暂停
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是为了防范和控制风险
13日,央行发布文件,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市场认为此举是为了保护银联的垄断利益,抑制创新。
昨日,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二维码技术已经在国内外移动支付领域进行了尝试和拓展,但相关技术和业务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测试认证标准,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在没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情况下,难以想象拥有数亿用户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广二维码支付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虚拟信用卡”的整个发卡过程是网络化的,省略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突破了现有的发卡面对面验证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由于卡处理过程不能有效确认客户办理卡的意愿,仍然存在冒领办理卡的巨大风险,容易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强调,央行只是暂停而非终止了上述两项业务,将由相关机构推出。中国人民银行将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实名制金融体系等方面与包括上述支付机构在内的各方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障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支持相关支付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以保持支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监督
强调风险和鼓励创新齐头并进
迄今为止,中国央行已经发放了250多份第三方支付许可证,这表明了鼓励创新的想法。然而,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过重”使一些人认为央行正在变得保守。央行正在改变它的面貌吗?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创新的理念、方向和政策从未改变,也不会改变。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风险、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目前,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金融服务包容性功能的提升呈现出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市场需求强劲,应积极支持,并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一些新业务应该冷静观察和分析。所有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都应该受到尊重和鼓励。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网络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为了鼓励创新,我们必须容忍错误,但要在可预测和可承受的范围内控制错误可能导致的风险。这就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化管理,在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推动创新驱动的新型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原则
互联网金融应得到适当监管,为创新和发展留有空间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央行将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监管,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应受到适度监管,不应过度监管。应该有创新和发展的空间,以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该负责人指出,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个原则。首先,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边界和力度。互联网金融中的网上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宗旨,为社会提供小额、快速、便捷的小额支付服务;P2p和众筹应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参与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第二,网络金融创新要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所有金融创新都应该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金融稳定,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某些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增加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不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的转化,从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第三,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络金融企业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应该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披露。任何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承诺收入并误导消费者。要创业,就要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安排。
第四,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如果您将线下金融业务转移到网上,您必须遵守现有的线下法律法规,并且必须遵守资本约束。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如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但仍按原约定的期限利率支付利息或按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是不允许的。任何竞争对手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手段诋毁其他竞争对手。
第五,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抓紧成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关键词: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服务的管理方法还处于小规模的讨论阶段
最近,《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在网上传阅,其中关于网上支付和消费限额的规定引起了争议。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网上支付业务专项管理办法是央行和行业的共识,央行相关部门已经与行业进行了三年的讨论和互动。目前,进一步的共识是划分账户职能,实行限额管理。然而,在如何划分职能和设定具体配额方面,行业内各机构之间只有差异,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示范。
“互联网金融服务于公众。我们相信,与公众的沟通与与互联网支付机构的沟通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该负责人指出,《征求意见稿》仅处于央行职能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小范围讨论阶段。本文提出的限额标准只是综合考虑近年来网上支付平均交易量和主要支付机构反洗钱要求的初步意见。
对《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也要征求公众意见。在与支付机构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央行还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限额不合理,应做出相应修改。
总之,网上支付的管理方式将在监管机构、支付机构和消费者之间寻求“最大公分母”,并最终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出台。
标题:央行回应互联网金融监管:支付宝限额只是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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