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有毒:最该反省的还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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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苹果发布了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员工因污染而致残。根据这份报告,在苹果供应商盛华科技的苏州工厂,137名工人暴露在正己烷中,这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据了解,在这137名员工中,有部分员工面临被迫离职的压力。
面对苹果的自我揭露,我们应该大声谴责苹果吗?或者照照镜子,反省自己?在狭隘的民族主义者心中,谴责他们是不够的。他们肯定会要求问责,甚至提出“抵制苹果,放弃iphone和ipad”的倡议。但是冷静点,为什么不是我们国家的劳动监察部门发现了苹果的毒性?为什么不是“药厂”的工会组织?
从法律上讲,苹果和中国供应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雇佣的主体不是苹果,而是中国的毒企业,中国的毒企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正是因为药厂严重威胁了苹果的声誉,这可能使苹果不得不面对可能与消费者产生不良关系的尴尬局面,这也是苹果暴露自身丑陋的原因。
《晏子春秋杂十》说:“枳生于淮南,枳生于淮北。”它的叶子和弟子很相似,但它的味道实际上是不同的。那是什么?水和土壤是不同的。”似乎我们有必要反思一下我们的“水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避免“血工厂”、“毒工厂”和避免“被迫辞职”的规定。工会保护工人权益也是常事。(法律周刊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然而,我们的法律往往只是“写在纸上”,对我们工会组织的保护往往只是“在文件中得到保护”。非政府组织的声音往往被忽视,工人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实只能无奈叹息。
因此,面对“苹果有毒”的问题,我不愿意原谅苹果,毕竟苹果必须承担道德责任。然而,我要感谢苹果揭露了自己的丑陋,因为它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反思自己的窗户:我们不应该指望外国和外国公司保护我们的中国工人,但我们只能依靠中国及其法律,只能依靠中国工人自己和他们自己的权益保护机构。
标题:苹果有毒:最该反省的还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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