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一企业因侵犯一台胞专利权被判罚200万元
本篇文章485字,读完约1分钟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9日透露,中山市某企业因侵犯台湾省彰化市居民蔡水德申请的“可拆卸转向车把”实用新型专利,被罚款200万元。
作为被告,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未予应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据了解,蔡水德于1999年6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专利号。:99233491),并授权董事长远大金属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在专利有效期内独家实施该专利。
根据有关公告,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要点是:在左右两个对称通孔的车把上分别嵌有一个两端带有定位凸齿的“U”形弹性扣,定位凸齿沙加置于两个对称通孔中, 然后将左右车把插入两端带有一圈定位孔的车把架横管的两端,定位凸齿卡入定位孔中,将车把和车把架横管相互定位,弹性软电缆穿过车把架横管
2008年9月12日,珠海拱北海关扣留了中山一家进出口公司申报出口的2320辆踏板车,货物申报价值总计203300元。14天后,蔡水德授权的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犯其专利权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共同赔偿损失200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广东中山一企业因侵犯一台胞专利权被判罚200万元
地址:http://www.sac-csic.cn/syxw/9472.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