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需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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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社会中,缺乏信任带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在家族企业中,制造企业往往不敢将原材料采购和订单管理的核心环节交给“外人”,因为制造企业往往会收取回扣,转售给客户。如何预防它?他们通常做的是把它给亲戚。然而,这种东拼西凑的商业组合往往会导致一群“半瓶装的水”的人做专业的事情,而好处自然是低的。
广东欧波企业管理研究所的曾伟认为,中国制造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低的原因是“不守规则”,特别是在物流和仓储领域,计划外和协调的情况比比皆是。进行管理改革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改变老板一群亲戚懒惰和混乱的管理风格会侵犯他们的既得利益。
供应链管理中的既得利益往往成为供应链变革的巨大阻力。不久前,据报道,为了改变供应链,海信科龙电器从代理采购转变为公司直接采购。结果,负责这项工作的干部遭到雇佣杀人犯的报复,受了重伤。
这些阻碍供应链管理外包产业发展的因素仍然缺乏“契约精神”。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中的自由、平等、诚信的精神,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原则。
作为第三方服务业,供应链管理需要一个自由市场。然而,通过关系构建采购供销系统的市场环境,这一外包产业显然不可能有足够的生存空。如果供应链中的企业不平等,自然不可能实现有效的合作。国美与品牌商家之间的矛盾是制造商之间的典型矛盾,这种博弈会使供应链同样低效。缺乏诚信的商业关系自然会迫使企业管理自己的物流和采购——一切都由自己处理,核心竞争力无法体现。
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要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就需要强化这种“契约精神”,这是在服务市场培育“观念先行”的第一步。
标题:“契约精神”需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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