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降职广东公司总经理了结天价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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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中石化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对广东高价酒进行了解释。会议宣布,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卢光宇被免职并降职使用,13万元红酒费用由他个人承担。4月中旬,天涯论坛上的一篇帖子披露了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葡萄酒的四张发票,总消费金额约为168万元。随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发言人证实,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在2010年确实采购了几批酒,但表示“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采购,属于公司的‘非油品’业务项目。”然而,葡萄酒购买的净暴露是用于接待。
与此同时,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许多员工表示,他们并不知道公司为了“非石油业务”高价购买陈酿茅台等高端葡萄酒,也从未见过公司加油站的便利店出售这些高端葡萄酒。事件曝光后,中石化成立了调查组。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4月20日表示,非法收购高档白酒不符合中石化的艰苦奋斗精神和精细化管理要求,中石化广大干部职工也明确反对并坚决抵制这一现象。
在我们看来,中石化的高价白酒案在国有企业中绝对不少见,这实际上是由国有企业的体制问题造成的。过去有陈同海案,但现在有高价酒案。但现在,中石化的处理结果是由个人承担的。这种处理方式当然便于中石化解决此事,但不利于形成解决此类事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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