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酒事件责任人被免职 红酒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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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中石化(600028)集团公司向社会通报了高价酒事件的处理结果。
卢光宇非法购买酒精
中石化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作然宣布,经调查,原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卢光宇严重违反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等“三大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他个人决定私下非法购买高档酒,他要负直接责任。中石化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免去陆光宇职务,并对其进行降职;同时,他被给予经济处罚,他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他自己承担。
中国石化联合调查组认为,陆光宇收购高档酒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严重违反“三大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未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就收购高档酒。第二,操作过程不公开透明,逃避监督。第三,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和欺骗组织。调查报告形成后,由陆光宇于4月23日签字确认。上一页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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