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全民创业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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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部门:
经市同意,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0日
沈阳市全民创业支援行动3年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辽宁省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辩发〔2012〕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事业目标
以辽宁省全体人民三年创业援助行动为契机,加大我市创业事业的推广力度,促进创业就业,崇尚创业,憧憬创业,大力建设勇敢创业的社会氛围,实现扩大就业的迅速发展战术。
到2015年末,全市新创业者人数达到2.5万人。 支持创业领袖6800人,推进就业4万人。 创建4个创业培训6600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孵化基地,创建4个示范型创业孵化基地。 创建四个创业型县区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达到5亿元。
二、第一项措施
(一)税收减免政策援助。
1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创业相关税收政策,提高初发公司税收减免援助力度,降低创业价格,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鼓励和诱惑个人、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公司,以20%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针对被认定的国家要点支援高新技术公司,以15%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进一步提高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营业税的征收点,降低创业税收门槛。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营业税的征税起点调整如下:按时纳税的是月销售额20000元。 被征税的是每天的销售额500元。
2 .执行国家和省、市关系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入减免政策,按国家规定期限减免,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注册失业者、残疾人、转行军人、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从事个人经营(建筑业、娱乐业、房地产销售、土地采用权转让、广告行业、住宅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气吧等除外),工商部门首次注册。
3 .自主选择公司组织形式,允许分割注册资本。 企业全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可以在股东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支付,其中投资企业可以在5年内支付。
放宽经营场所的限制。 公司地址可以申请注册为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具体不注册为乡镇或村屯。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提交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说明书后,允许自然人将家庭住所、租赁住宅、临时商业用住宅等作为个人创业的经营场所
4 .积极执行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人经营的人员(建筑业、娱乐业、不动产销售、土地采用权转让、广告行业、住宅中介、典型、桑拿、按摩、氧酒吧除外),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当年实际支持。 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伍军人首次取得工商执照的,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除营业税、城市维持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商业贸易公司、服务公司(广告行业、住宅中介、典型、桑拿、按摩、氧酒吧除外)、劳动就业服务公司的加工型公司和具有町内社区加工性的小型公司的实体,在新增加就业中,在那一年“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创业资金援助。
1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探索创新的抵押担保方法,鼓励金融机构为促进创业就业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具有我市户口的注册失业者(包括失地农民)、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保证贷款,贷款额最高 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行业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与合作经营组织就业的,人均可按5万元以下、最高50万元以下的标准给予贷款支持。
妇联组织认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妇女可以享受贷款政策,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联合经营和组织就业的,人均可以按10万元以下、最高50万元以下的标准给予贷款支持。
对于18至35岁的自主创业城乡青年,根据团市委的认定,可以获得ybc (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贷款支持。
2 .增加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等创业资金的投入,扩大招聘范围,逐一发挥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
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支持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基地公共设施、配套服务改造升级项目的建设投资。 购买提高创业(指导)基地管理服务水平所需的设备、管理软件,包括支出现有场所、公共设施维护、改造等费用。 补助标准是核定后1年度实际完成改造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在200万元以下。
3 .进一步执行创业津贴政策,创业公司(国家限制领域除外)吸收失业者,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津贴。
公司吸收就业困难者就业,当年对新的就业岗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根据公司和就业困难者签约的年限给予公司社会保险补助金,补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具有沈阳市户口的注册失业者、高中毕业生、科学技术人员、复转军人(包括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者)、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属、城镇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和农村劳动力在法律法规中允许 审查标准的创业领导创办公司,为吸收的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预付后补充的大体上,分别由市、区县(市)财政按比例给予公司补助金,补助金的期限最长为3
4 .对符合规定要求开展创业训练的机构,给予作为训练专业高限制标准的各学时10元创业训练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参加创业训练的,按规定享受的职业训练补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学生参加创业诱导、创业指导训练,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训练机构相应的补助金。 其中,学生6个月内创业成功的,按职业训练补助金标准的100%给予补助金。 学生6个月内创业不成功的,按职业训练补助金标准的60%给予补助金。 学生创办的公司,参加训练3个月后也正常经营,如果迅速发展,根据职业补助金标准的100%给予补助金。
5 .对第一个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给予不重复创业津贴。 沈阳市常住户口失业保险人、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在我市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或提供免税说明,经营满一年( 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补助金4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补助金240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者、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2000元。
6 .城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自主创业后,原来享受的低保待遇可以保存6-12个月。 其中,城乡低保边缘户和低保边缘户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开展初期型自主创业后,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边缘户基准和低保边缘户基准的1.5倍,但高于低保边缘户基准和低保边缘。 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为低保家庭标准和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1.5倍以上的,保存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待遇6个月不变。
(三)创业现场的援助。
加强市、区县(市)二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高校孵化基地和各种孵化基地建设,形成和扩大我市创业孵化基地体系,比较有效地处理公司用地问题。 完全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区、小公司孵化园等闲置土地、闲置现场,组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基地,以低价租赁、免费招聘等方式为进入基地的创业者生产、经营、服务。 要点推进区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符合规定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市、区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援助。 促进基层创业孵化基地的高速发展,为创业者在附近当地创业提供场所的便利。
(四)提高创业能力援助。
1 .广泛开展你的公司、改善等创业训练活动,帮助有创业欲望的人掌握经营管理知识、创业技能及公司应具备的管理经验,培养具有较强创业能力的创业主体。
凡有我市创业愿望和创业训练诉求的工人都可以参加政府免费举办的创业能力训练。 创业成功者还可以自愿参加有助于改善和扩大公司经营能力的免费创业训练。 为了逐步建立面向全体工人的创业训练体系,从2013年到2015年,每年参加创业训练的学生超过2200人。
2 .加强创业培训软硬件建设,需要建立一两个设施完善、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创业实训平台,满足受过培训者的培训需要。 创新实训方法做法,加强与公司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创业培训合格者到相应领域的公司实训,体验创业感,增强创业的实际能力。
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管理。 全市创业培训要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制的创业培训教材,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教育大纲、统一教育计划的要求开展创业培训事业,确保培训质量,构建创业培训企业品牌。 创业训练分为创业诱导训练、创业指导训练、创业指导训练三个层次,由被认定具备创业训练条件的训练机构实施。 逐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特点,在现有创业培训基地中选择性建设一到两个现代化创业实训平台。
3 .加强对初发公司的个性化指导服务,加强专家服务团队建设,优化专家团队结构,比较具体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比较有效的咨询服务。
邀请有多年创业研究经验的大学教师和公司成功人士组成专家咨询服务团,进行经营指导。 发挥大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的特点,建立大学生创业训练基地、工会创业训练基地、青年创业训练基地、女性创业训练基地等,与不同群体比较创业能力开发、创业项目定位、创业实训 开展观光教育和现场教育交流教育经验,制定创业教师培养计划,聘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创业培训专家,每年进行教师培养,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创业项目援助。
拓宽项目招聘渠道,多种玩法广泛招聘创业项目,丰富创业项目资源。 组织专家开发和筛选创业项目,重点是符合当地实际,投资少,风险小,效果快的创业项目,不断提高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做项目推荐工作,编制项目手册,举办项目展会、介绍会,利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广泛发布创业项目。 帮助创业者选择准项目,提供系统服务,提高创业项目对接和转化的成功率。
在充分的论证、判断基础上建立创业项目资源数据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支持。 负责人定期进行项目资源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和分发。 对于创业项目资源数据库中被创业者录用、付诸实施的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根据创业支援机构的工商登记水平,市或区县财政以每人登记失业人员津贴200元为标准,与创业项目推荐机构不重复的手段
三、实施程序和日程
我市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 2013年9月)。 发行《沈阳市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具体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计划,推进事业。 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领导小组的办公室打算定期检查事业状况并通报。
(3)总结判断阶段( 2015年11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汇总报告就业情况。 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指导组办公室汇总事业情况通报,向省就业事业指导组和市政府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事业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知,高度重视创业事业,把握三年计划实施事业,把三年计划纳入本地区就业年度事业计划,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
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指导小组的办公室涉及三年计划的组织的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分解、执行。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协调合作,及时交流情况,共同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推进创业服务平台和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创业领导者实名制管理制度,开展创业能力提高、创业项目援助等事业。 建立开展创业活动、提高创业服务质量的三年计划统计报告制度,定期通报任务完成进展情况。
快速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创业事业纳入中长期的快速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三年计划实施事业,县以上财政部门要把创业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支付,为三年计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广大创业者资金的诉求,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逐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规模和贷款发放规模,增加资金投入,逐步扩大各类创业基金的规模。
房地产、计划国土部门要帮助创业者妥善处理生产经营场所的问题。
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政府金融部门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管理部要发挥政策领导作用,促使银行机构加快信用结构调整,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抵押担保方法,进行诱惑。 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行力,将新贷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小额担保贷款。 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回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教育部门致力于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将创业教育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体系,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有机地融合创新创业课程的设置和专业课程体系 建立完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业指导制度,组织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家和知名人士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业指导团、专家志愿者团等,给予创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比较有效的指导援助。
科技、中小企业等部门要在现场、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创业基地的运行质量。
民政部门要落实低保家庭认定和低保待遇。
环境保护部门要提高对创业公司进行环境保护审查的效率,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复印件。
质量审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食品监督管理,依法做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必须简化创业公司的消防审查手续,缩短审查期限,对轻微的违反消防行为免除处罚。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要积极为退休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创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促进活动,营造良好的气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优势和功能,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系列活动,介绍推广创业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组织创业型县区创业活动,推进县区创业事业的开展。 开展创设中小企业服务系列的活动,组织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创立者和新创设公司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开展创业大礼堂活动,组织创业领导团队和创业成功者,介绍创业经营管理理念、创业政策和知识,宣传创业成功经验。 开展创业明星的巡回演说活动,从创业领袖中选择创业明星,通过他们介绍自己的创业经验,激励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创业之路。 举办创业成果展,展示创业者的创业成果,鼓励和诱惑大学生、农民工、城市失业者等团体工人自主创业。 举办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交流创业经验,鼓励广大工人自主创业。
(3)建立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 各地区要依靠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度,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机制,充实专家,强化创业指导和服务功能。 加强创业服务窗口建设,特别是街道,要在乡镇劳动保障平台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安排专家为工人创业提供专业服务。 观察加强各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文化建设,上传创业公司整体形象。 要根据城乡创业者的诉求,认真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判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支持等一贯的创业服务。 建立健全创业新闻和政策发布平台,构建创业者交流与互助的比较有效的渠道。 条件成熟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可以引进各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法律、财会、招聘、认证、新闻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要创新服务方法,深化服务复印件,以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 各中等职业大学完全利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校园创业孵化基地和校园就业创业互联网资源的特点,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全程化、专业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开展大学生创业论坛、创业训练和大学生创业大会等活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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