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朋友圈发理财广告 小心被举报违法
本篇文章808字,读完约2分钟
蓝鲸互联网金融9月1日:自2016年9月1日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确区分。
据了解,《办法》将网络广告发布者的行为特征界定为推送或展示,并规定可以查看广告内容并决定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网络广告的广告发布者。这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实际上并没有参与互联网广告业务活动,而是客观地为他们提供了信息服务平台。例如,用户在微博、微信、电子商务和其他平台上发布互联网广告。
也就是说,在未来,朋友们将不得不承担方便转发广告的责任。同时,《办法》明确要求网络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广告应当标注在显著位置。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司司长杨林表示,有必要区分广告和信息。如果出版商不参与操作,这只是信息共享,但如果他们参与操作,这将被定义为广告。
杨林同时表示,不是不允许广告,而是广告不能随意传播。因为每一个发布的广告,无论是作为广告主还是广告发布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一旦你发布了一个广告,你将成为责任的主体,你也应该为非法内容负责,如虚假和不真实的内容和未经审查的特殊广告。
9月1日,金晓慧(身份证号:兰静杰)发现朋友圈里仍然有投资理财产品的广告,而且没有标注广告。
如何举报这些非法广告?
根据网络广告的特点,《办法》明确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对网络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告主所在地或者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接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行使管辖权。
对不可识别的网络广告,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欺骗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或者未经许可在用户邮件中添加广告或广告链接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标题:9月1日起朋友圈发理财广告 小心被举报违法
地址:http://www.sac-csic.cn/syxw/3503.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