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延误6天赔6.6元引质疑 相关法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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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一天的快递延迟了6天,所以葛先生向ZJS投诉并要求赔偿。根据对方客服的说法,按照最高支付运费的40%,只能付给葛先生6.6元。葛先生质疑这是霸王条款。这位律师表示,这是快递行业的规定,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葛先生说他10日通过ZJS给太原的客户发了一份快递,双方同意第二天发货。“但是直到11号才发货,客服说快递到太原后会尽快发货,但是后来没有发货。”。为了赶时间,葛先生在14日通过另一家快递公司把同样的快件寄给了客户,并在第二天寄出。
昨日,记者致电ZJS客服热线,对方承认此事,称此次延误是由于太原快递邮件过多造成的,是“内部操作失误”。葛先生的特快专递是昨天寄出的。按照送货上门的付款标准,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寄件人将被免除10%的运费,但免除的总金额不超过运费的40%,即葛先生最多可获得6.6元的赔偿。
葛说,快递延迟6天造成了自己的业务损失。“根据这个规定,即使送货上门不送货,60%的运费也可以收取,这就是霸王条款”。
北京何英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树地表示,快递公司的支付标准是由行业规定的,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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