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召回制度存“空白” 尚无车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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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升级的“锦湖轮胎案”背后,一方面,成本压力考验着轮胎企业的道德底线;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轮胎召回制度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在“锦湖轮胎案”中使用轮胎的汽车制造商是否会召回他们的汽车。
据了解,锦湖的配套厂商涉及北京现代、上海通用、一汽大众、东风标致、长城、奇瑞等汽车公司,配套车型约有35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没有一家汽车公司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也没有提及是否会召回该车,因为它使用了锦湖轮胎案中涉及的轮胎。
据国内一家汽车品牌研究所的总工程师介绍,美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到汽车安全或环境保护时,汽车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轮胎安装在整车上。如果发现轮胎存在安全隐患,整车企业应主动召回。消费者在买车时信任整个汽车制造商。然而,我国没有相关的召回制度。
至于召回,汽车制造商的沉默实际上是中国轮胎召回制度中的“空白”。
一般而言,在中国,轮胎使用中存在问题,经销商或制造商通常将其解释为“不当使用”。上海通用雪佛兰科鲁兹的一位车主说,他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买了一辆科鲁兹,发现轮胎侧面有鼓包和裂纹,但他不得不自费更换轮胎。
“轮胎的识别问题更加复杂。如果在维修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外部损坏,责任认定相对简单。”上海一家汽车经销商的总经理说:“如果你看不到明显的创伤,你需要制造商和专家来测试它,以确定你是否能保证最终的质量。通常,制造商负责找到测试组织。”
为此,一家汽车品牌研究所的总工程师说,“目前经CNC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还很少,相关产品的检测实验室都是由企业自己建立的。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测试机构也使得证明和识别变得困难。国家应该建立更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达到不牟利和保持一定独立性的目的。”
据了解,《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上半年颁布,将从部门规章升级为法律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起“锦湖轮胎案”可能会引起国家质检总局的关注,并制定一些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比如召回轮胎等一些重要零部件。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撤销了锦湖轮胎的3c认证标准,如果锦湖轮胎再生产轮胎,将再次通过认证申请。
标题:轮胎召回制度存“空白” 尚无车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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