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被指同工不同酬 回应:这是普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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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集团办公室主任张曙光: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不是任何具体企业的问题
张明(化名)最终选择了网上发帖的方式,指控他受到山西杏花村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厂)的不公平待遇。
根据他的自我报告,自2009年以来,他一直是酒厂的临时工,月收入一直徘徊在700到800元之间。王刚(化名)是同一个车间和同一个团队的正式员工,他每月能拿到2000多元。
张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工作收入差距这么大。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规的精神,“临时工”的称谓早已被废除,所有员工实行全员合同制,要求同工同酬。
汾酒厂作为中国著名的老酿酒企业和上市公司,是否一直存在“临时工”的弊端?
对此,酒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苏晓峰向《国家商报》记者承认,酒厂的临时工确实存在。股份公司有正式员工3000多人,其余1000多人为临时工;在整个集团公司中,正式工人有7000多人,但在旺季整个工厂有9000多人,而这些人(额外的2000人)是临时工。
据张明说,他的月收入在700到800元之间,去年他的总收入约为8000元。"临时工只有奖金,没有工资,工资只提供给正式工人."
据了解,张明提到的奖金是指临时工的绩效工资,即根据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获得的相应报酬。
张明告诉记者,他2月份的奖金是781元,而同一个车间、同一个团队、同一条生产线的正式工人王刚的工资是2000多元。
为什么临时工的收入与从事同样工作的正式工人的收入如此不同?汾酒集团办公室主任张义光向记者解释说,临时工岗位是辅助性的,季节性强,人员流动性大。因为很多临时工离开一段时间,他们的工资水平不可能和正式工人一样。
国内知名劳工专家梁反对的说法。他说,在法律上,没有所谓的“临时工”。不管你是工作半年还是一年,你都必须签劳动合同,只要你签了合同,你就必须同工同酬。没有理由解释这一点,更不用说正式工人比临时工更好的论点了。
然而,张建光认为,目前酒厂临时工的待遇基本合理。他说,在汾阳地区,喝酒的临时工收入最高,不存在不公平待遇。"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不是任何特定企业的问题."
苏晓峰说,目前只能做到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如果具体收入要达到正式工人的标准,岗位上还是有差别的。目前,当地的最低标准不低于780元,临时工满一个月就可以达到这个标准。
对于目前临时工和正式工之间的不平等待遇,苏晓峰表示,工厂还考虑做出改进,比如与工作出色、工作时间长、有一定技能的临时工签订长期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工资可以以岗位工资制代替绩效工资制。然而,要立即扭转目前的局面,需要一些辅助性的社会资源。”
此外,苏晓峰还透露,他已经接到省里的通知,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4月1日起调整到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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